[发明专利]液晶显示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48977.3 | 申请日: | 2013-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49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华瑞茂;王奎;张建立;贾刚刚;杨增家;李雅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9/44 | 分类号: | C09K19/4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众志华清知识产权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3 | 代理人: | 张明月 |
地址: | 050091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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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 组合 | ||
1.一种液晶显示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式1-1、1-2、1-3所示的第一组分的液晶化合物的至少其中一种、式2-1、2-2所示的第二组分的液晶化合物的至少其中一种、式3-1、3-2、3-3所示的第三组分的液晶化合物的至少一种;
(1-1)
(1-2)
(1-3)
(2-1)
(2-2)
(3-1)
(3-2)
(3-3)
式中:
R1、R2分别是氢、氟、氰基、三氟甲基、三氟甲氧基、1~5个碳原子的烷基或环烷基、烷氧基或2~5个碳原子的链烯基的其中一种;
是1,4-亚环己基、1,4-亚苯基、2-氟-1,4-亚苯基、3-氟-1,4-亚苯基或3,5-二氟-1,4-亚苯基的其中一种;
Z为-COO-、-CH2O-、-CH2CH2-、-CF2O-或单键;
L为H或F;
n是1、2或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分在液晶显示组合物中的含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13%~62%,所述第二组分在液晶显示组合物中的含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5%~60%,所述第三组分在液晶显示组合物中的含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7~38%。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组合物还包含式4所示的第四组分液晶化合物;
(4)
上式中:
R1、R2分别是氢、氟、氰基、三氟甲基、三氟甲氧基、1~5个碳原子的烷基、烷氧基或2~5个碳原子的链烯基;
L为H或F。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组分在液晶显示组合物中的含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0~1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组合物的光学各向异性值在0.084~0.114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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