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评定抑制材料对碱-骨料反应抑制有效性的试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50455.7 | 申请日: | 2013-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51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李固华;黄武;彭显晓;朱安磊;李福海;宋登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N33/38 | 分类号: | G01N33/38;G01N1/28 |
代理公司: | 成都博通专利事务所 51208 | 代理人: | 陈树明 |
地址: | 61003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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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评定 抑制 材料 骨料 反应 有效性 试验 方法 | ||
1.一种评定抑制材料对碱-骨料反应抑制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包含如下的步骤:
1)取样:取骨料5Kg,破碎、清洗、烘干后筛分;
2)称料:称取由硅酸盐水泥和抑制材料组成的胶凝材料400g,胶凝材料中水泥的碱含量为1.5%;按以下骨料级配表称取1)步得到的骨料900g,加水使其胶砂流动度为105~120mm;
3)搅拌与成型:按GB/T 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的搅拌程序进行搅拌,在25×25×280mm的模具中成型,得到三根试件;
4)测量试件基准长度:将三根试件在养护室养护24小时后拆去模具,放入托盘中,将托盘放入温度为20℃±2℃恒温室内,四小时后测量得到试件的基准长度L0;
5)试件的养护:将试件放入养护桶内,养护桶底部有水,并保证不与试件接触,用两层聚乙烯薄膜将养护桶的桶口封住,再将养护桶放入80℃水浴养护箱内养护;
6)测长:养护龄期达到28天时,将试件取出,放入托盘中,再将托盘放入温度为20℃±2℃恒温室内,四小时后测量试件长度得到试件28天长度L;
7)评定:利用4)步测得的试件基准长度L0和6)步测得的试件养护28天的长度L,计算膨胀率ε:
其中,△为试件中预置的不锈钢测头的长度。
若三根试件的平均膨胀率小于或等于0.05%,则评定胶凝材料中的抑制材料对混凝土碱-骨料反应的抑制有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评定抑制材料对碱-骨料反应抑制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7)步中三根试件的平均膨胀率由以下方法算出:
a)当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小于或等于0.03%时,如任一试件的膨胀率与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小于0.01%,则取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为三根试件的平均膨胀率;否则,去掉三根试件膨胀率最小值,取剩余2个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三根试件的平均膨胀率;
b)当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大于0.03%时,如任一试件的膨胀率与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小于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的20%,则取三根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为三根试件的平均膨胀率;否则,去掉三根试件膨胀率最小值,取剩余2个试件膨胀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三根试件的平均膨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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