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51970.7 | 申请日: | 2012-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90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沈群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群华 |
主分类号: | H01B7/17 | 分类号: | H01B7/17;H01B7/36;G02B6/4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554 江苏省苏州市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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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骨架 电缆 | ||
1.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它包含有骨架、位于骨架中央的加强件、位于骨架外圆周上且相互隔开的多个骨架槽、位于骨架槽内的电缆芯线、包覆在骨架上的保护层及挤塑在保护层上的护套,每个骨架槽的底面是平面, 加强件与骨架是一起挤塑形成的;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槽是单向螺旋式的或正反向螺旋式的;相应地,护套表面上具有的多根标识条也是单向螺旋式的或正反向螺旋式的;标识条位于骨架槽上方,且对应位置的标识条的宽度不大于骨架槽的宽度;在截面上标识条的宽度不大于骨架槽的宽度,且标识条投影落入在骨架槽的投影内;每根标识条是连续的或断续的;标识条是凸出于护套的;标识条断续时,在沿加强件的轴向,标识条之间断续的位置是相同的,断续的长度是相等的;所述标识条有3根,标识条的材料与护套的材料是相同的或不相同的,当标识条的材料与护套的材料是相同的时,标识条与护套一体挤制,第一标识条(61)的宽度大于第二标识条(62)的宽度;第二标识条(62)的宽度大于第三标识条(63)的宽度;所述标识条的材料与护套的材料是不相同的时,所述护套为中密度聚乙烯,且所述标识条由99%重量的中密度聚乙烯和1%重量的色母料混合而成,所述色母料中包含有:2%重量的酞菁红或酞菁蓝或酞菁绿或耐晒大红或大分子红或大分子黄或永固黄或永固紫或偶氮红;18%重量的聚乙烯低分子蜡或硬脂酸盐;75%重量的聚乙烯树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槽在骨架外圆周上呈对称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材料为低密度聚乙烯或中密度聚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或低烟无卤聚乙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件为单根钢丝或单根铜丝或单根铝丝或多根钢丝绞合体或多根铜丝绞合体或多根铝丝绞合体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层为阻水带或无纺布或复合铝带或复合钢带或玻璃纤维带或云母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识别的骨架式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条的材料与护套的材料是相同的,且都为低密度聚乙烯或中密度聚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或低烟无卤聚乙烯或聚胺酯或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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