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解质添加剂及含其的电解质和可再充电锂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59823.4 | 申请日: | 2013-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8401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P.沙图诺夫;申又澈;M.克哈萨诺夫;D.彻尼肖夫;A.特雷谢切尼科;V.埃戈罗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C07F9/659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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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解质 添加剂 充电 锂电池 | ||
1.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包括:
化学式1的电解质添加剂组分:
化学式1
其中,在化学式1中,
X1为卤素原子;
X2为卤素原子;
X3为卤素原子;
X4为卤素原子;
X5为卤素原子;
Z为-NR1R2;
R1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7-C20芳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20杂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杂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杂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炔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1-C20醛基;
R2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7-C20芳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20杂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杂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杂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炔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1-C20醛基;
锂盐;和
有机溶剂组分,
其中有机溶剂为基于碳酸酯的、基于酯的、基于醚的、基于酮的、基于醇的、或非质子溶剂,其中基于酯的溶剂为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叔丁酯、丙酸甲酯、丙酸乙酯、γ-丁内酯、癸内酯、γ-戊内酯、甲瓦龙酸内酯、或己内酯,和所述有机溶剂单独使用或者以混合物使用。
2.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在化学式1中,
R1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和
R2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
3.权利要求2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在化学式1中,X1、X2、X3、X4和X5的至少一个为氟。
4.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所述电解质包括基于所述电解质总体积的0.01%-50%体积的所述电解质添加剂组分。
5.权利要求4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所述电解质包括基于所述电解质总体积的5%-20%体积的所述电解质添加剂组分。
6.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所述有机溶剂组分包括选自如下的一种或多种化合物: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二丙酯(DPC)、碳酸甲丙酯(MPC)、碳酸乙丙酯(EPC)、碳酸乙甲酯(EMC)、碳酸亚丙酯(PC)、和碳酸亚丁酯(BC)。
7.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式1的化合物为
8.权利要求1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在化学式1中,
X1为氟;
X2为氟;
X3为氟;
X4为氟;和
X5为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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