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真丝织物精炼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72709.5 | 申请日: | 2013-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35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陈永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吉昌丝绸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6M13/224 | 分类号: | D06M13/224;D06M13/438;D06M13/332;D06M11/13;D06M10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连围 |
地址: | 313026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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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真丝 织物 精炼 | ||
1.一种真丝织物精炼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氯化铵:3~5,甲基丙烯酸酯:20~30,氢氧化钠:1~3,
羟基丙烯酸酯:10~20,对甲苯磺酰胺:6~8,
六亚甲基四胺:1~3,水:100~2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丝织物精炼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氯化铵:3,甲基丙烯酸酯:20,氢氧化钠:1,
羟基丙烯酸酯:10,对甲苯磺酰胺:6,
六亚甲基四胺:1,水:10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丝织物精炼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氯化铵:5,甲基丙烯酸酯:30,氢氧化钠:3,
羟基丙烯酸酯:20,对甲苯磺酰胺:8,
六亚甲基四胺:3,水:2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丝织物精炼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氯化铵:4,甲基丙烯酸酯:25,氢氧化钠:2,
羟基丙烯酸酯:16,对甲苯磺酰胺:7,
六亚甲基四胺:2,水: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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