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交互式渲染的可视处理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75360.0 | 申请日: | 2013-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61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法鲁克·耶尔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利特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T15/00 | 分类号: | G06T1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彭里 |
地址: | 德国法***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交互式 渲染 可视 处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交互式环境中的数据的渲染的方法,并且尤其涉及托管交互式环境的系统。此外,该目的可以涉及可视处理,诸如基于交互式渲染的复数数据的交互式模拟以及实时管理。
背景技术
交互式环境可以增加信息通信以及渲染数据的处理的效率。然而,当前的文本和两维途径并没有考虑到各个实际数据的全部处理和探究。因此,在现有技术中,需要技术交互系统的状态的进一步开发和提高,该技术交互系统例如基于对话系统,遵从通用数据管理&交互范例。
发明内容
通过如在独立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方法、计算机可读介质和系统来解决该问题。较佳的实施例被限定在对应的从属权利要求中。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用于交互式环境中的数据的渲染的方法。发明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检索多个数据元,每个数据元包含指示至少一个实体的特征的值;接收用于所述多个数据元的渲染的细节程度的指示;生成表示所述至少一个实体的所述特征的可视容器;响应于所述细节程度的所述指示,在所述可视容器之内聚集至少一些数据元;以及在所述交互式环境中渲染所述可视容器。
发明的方法可以涉及交互式可视化和/或模拟,并且较佳地渲染处于多层和/或数据程度中的所述可视容器。该方法能够实现交互式用户环境,其中用户可以直接地交互式地影响在该可视容器中的渲染的数据的细节程度。
每个数据元可以反映实体的一个特征。相应地,一个实体的特征可以通过多个数据元被表示。因此,如果呈现多个实体,那么每个实体可以与表示各个特性的多个不同群的数据元关联。每个实体可以表示现实世界的组织、处理、对象或个体,诸如企业、公司、售货员、制造场所及其他物理的物品。类似地,每个实体分别被分配一组特征和对应值,诸如性能数据以及物理的值和特性,以及对应的性能指标和测量。实体或特征例如可以表示顾客、账户、订单、库存水平、在制品(WIP)、职员等等以及各个值。
可视容器可以被配置为表示数据元,该数据元可以与一个实体的各个特征集合有关。例如,可视容器可以组合与制造场所有关的数据值。同样地,可视容器还可以组合两个以上的实体的数据元。例如,从多个场所采集的在线测量数据可以组合在一个可视容器中,其中每个测量场所可以被认为是实体。同样地,可视容器可以表示由可视容器表示的大的组织结构,而且实体可以对应于该结构的各个组织单位。
细节程度的指示可以被接收例如作为来自用户的直接输入,或者可以自动地来源于交互式环境。例如该交互式环境可以确定当前视野的参数或者观看区域,并且可以响应于该参数将当前的细节程度调整为合适的值,诸如与该交互式环境关联的预设定值。该值例如可以数值,诸如整数或者范围从0到某个界线,例如从0到1的实数。可以使得该用户能够在任何时间更新细节程度值。同样,交互式环境可以按定期的基础自动地更新细节程度值。
基于当前的细节程度值,至少一些数据元被聚集在可视容器之内。例如,基于阈值,一些数据元可以被选择并且用于进一步处理。同样,对于聚集的数据元,不同的可视化对象可以响应于当前的细节程度被自动地选择。
该可视容器可以组合和合并每个聚集的数据元的表示,诸如用于每个数据元的一个以上的可视对象,并且该可视容器可以被传送到渲染器或者其他处理部件,渲染器或者其他处理部件能够渲染可视容器和其中的可视对象。在交互式环境之内可以实时交互式地渲染该可视容器。例如,交互式环境可以使得用户能够与特别的渲染对象交互,以改变模拟环境的视图位置、视野、及其他可视的处理和模拟特征。因此,用户可以直接地和交互式地研究渲染的可视容器和其中的可视对象。此外,另外特征的集合可以与可视容器关联,并且可以用于进一步调整可视容器的渲染。
该方法允许交互式环境中的实际数据结构的灵活的以及高效的可视处理。大大地改进了交互,并且提供目测大量复数数据的能力,大量复数数据诸如是数据的情况,与具有多个特性的一个以上的实体有关。同样,发明的方法允许有利地以可视方式聚集数据,并且通过经由模拟世界的导航,允许数据的直接的和更深的询问。特别地,与当前的技术相比发明的方法经由在模拟环境中的交互式渲染的“即刻”特征,增加了信息通信的效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克利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克利特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7536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