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活性炭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75658.1 | 申请日: | 2013-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03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金野孝一郎;大石隆志;外山富孝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阿努美迪欧 |
主分类号: | C01B31/10 | 分类号: | C01B3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刘宗杰;巩克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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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性炭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包括:
碳化工序,将以绝对干燥原料质量比率计含有0.8%以上的钾的山茶的果实作为原料,对该原料进行碳化;和
活化工序,以选自水蒸气、空气、以及二氧化碳中的至少1种气体为活化气体,对所述碳化工序中得到的碳化物进行活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山茶的果实是山茶油的压榨渣滓、或山茶的果实的壳。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碳化工序是在600℃以上的温度下进行碳化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碳化工序通过以2个阶段改变升温速度来升温而进行碳化。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碳化工序中,将200℃以上且600℃以下的温度范围内的升温速度设为2℃/min以上且4℃/min以下而进行碳化。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活化工序是在750℃以上的温度下进行活化。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活化工序按照获得周期表1族的金属相对于总质量的含量以质量基准计为5%以上的活性炭的方式进行活化。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活性炭的制造方法,其还包括如下清洗工序:对经过活化工序得到的活性炭,按照使金属含量相对于活性炭总量以质量基准计为0.5%以下的方式,实施水洗处理及酸洗处理中的至少一个。
9.一种活性炭,其是将以绝对干燥原料质量比率计含有0.8%以上的钾的山茶的果实作为原料而制成的,并且,细孔直径为0.7nm以上的细孔所占的细孔容积为总细孔容积的65%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活性炭,其在细孔直径为0.7nm以上的孔径范围内,具有微分细孔容积峰值为0.3cm3/g·nm以上的峰值细孔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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