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及其配置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76617.4 | 申请日: | 2013-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27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黄晓明;李志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C08L95/00 | 分类号: | C08L95/00;C08L67/00;C08L9/08;C08K3/22;C08G63/16 |
代理公司: | 南京瑞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9 | 代理人: | 杨晓玲 |
地址: | 211103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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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纳米 吸收 汽车尾气 改性 乳化 沥青 及其 配置 方法 | ||
1.一种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该改性乳化沥青包括以下组份且各组份的质量份数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级汽车尾气吸收剂为由20~25纳米的二氧化钛粉末与聚酯树脂复合而成的二氧化钛改性聚酯树脂胶乳,其中二氧化钛的规格为:粒径为60~80目,比表面积为80~140m2/g,表观密度小于等于0.30,水悬浮液PH值为6~7,干燥失重小于等于0.5%,灼烧失重小于等于1.0%,水分小于等于1.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钛改性聚酯树脂胶乳中,二氧化钛与聚酯树脂的质量份数为:
二元酸: 100份;
二元醇: 100份;
二氧化钛: 1~2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胶乳为SBR改性胶乳,且固含量高于4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为阳离子乳化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剂为无机二氧化钛专用表面活性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其特征在于:该改性乳化沥青所有使用的水均为满足人类饮用要求的饮用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的配置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对纳米级二氧化钛粒径进行检测;将检测合格的纳米级二氧化钛与二元酸和二元醇进行复配,配制成含纳米二氧化钛的二氧化钛改性聚酯树脂胶乳;
(2)将乳化剂注入到60~70℃的水中,搅拌1~2min后形成一级乳液;
(3)将二氧化钛改性聚酯树脂胶乳注入搅拌后的一级乳液中,继续搅拌1~2min后形成含有一定比例乳化剂和二氧化钛改性聚酯树脂胶乳的二级乳液;
(4)将二级乳液注入胶体磨后,再将加热到130~140℃的基质沥青和助剂注入胶体磨中共同剪化、乳化,经过2~4min的乳化形成吸收尾气型乳化沥青;
(5)待吸收尾气型乳化沥青降温到60℃以下,泵入储存罐,将规定配比量的改性胶乳注入储存罐中并进行搅拌,形成纳米级吸收汽车尾气型改性乳化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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