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二极管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83370.9 | 申请日: | 2013-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682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杨适存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欧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5/00;F21V19/00;F21V17/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县竹东***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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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二极管 灯具 | ||
1.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座;
灯罩,配置于所述基座上且与所述基座围出第一空间;
支架,与所述基座连接且配置于所述第一空间中,所述支架包括:
柱状部,朝远离所述基座的方向延伸;以及
载台部,所述柱状部连接所述载台部与所述基座,所述载台部由所述柱状部向所述灯罩扩展;
光扩散罩,配置于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上且与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围出第二空间,所述第二空间为部份的所述第一空间;以及
发光二极管光源,配置于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上且配置于所述第二空间中,而所述发光二极管光源与所述光扩散罩之间存在空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发光二极管光源包括发光二极管芯片以及与所述发光二极管芯片接触的一种光波长转换材料,而所述光扩散罩不具有另一种光波长转换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发光二极管光源包括发光二极管芯片,所述光扩散罩具有一种光波长转换材料,而所述光扩散罩与所述发光二极管芯片之间不存在另一种光波长转换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光扩散罩包括弧状表面以及环状表面,所述环状表面连接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与所述弧状表面,所述环状表面被所述支架的所述柱状部所在的第一参考平面截出二个线段,所述所述多个线段与所述支架的所述柱状部的延伸方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发光二极管光源包括具有发光面的发光二极管芯片,所述环状表面与所述弧状表面有环状交界线,所述环状交界线所在的第二参考平面位于所述发光二极管芯片的所述发光面与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支架具有贯孔,所述贯孔贯穿所述载台部以及所述柱状部,所述发光二极管灯具更包括导线,所述导线配置于所述贯孔中并连接所述发光二极管光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贯孔为直柱状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贯孔包括第一直柱状通孔以及与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连通的第二直柱状通孔,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位于所述支架的所述柱状部中,所述第二直柱状通孔位于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中,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支架的所述柱状部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第二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交错。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贯孔包括第一直柱状通孔、与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连通的第二直柱状通孔以及与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和所述第二直柱状通孔连通的第三直柱状通孔,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位于所述支架的所述柱状部中,所述第二直柱状通孔以及所述第三直柱状通孔位于所述支架的所述载台部中,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支架的所述柱状部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第二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交错,所述第三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以及所述第一直柱状通孔的延伸方向交错。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灯罩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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