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猪肉酶解物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00377.7 | 申请日: | 2013-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88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陈钧;张树林;易封萍;周春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宁香料(江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A23L1/231 |
代理公司: | 南京汇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8 | 代理人: | 陈扬;裴咏萍 |
地址: | 2124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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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猪肉 酶解物 及其 应用 | ||
1.一种猪肉酶解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猪肉酶解物以猪肉为原料,通过蛋白酶酶解制备;所述猪肉中瘦肉和肥膘的重量比为2:1~6: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猪肉酶解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蛋白酶包括中性蛋白酶、风味蛋白酶和木瓜蛋白酶;所述中性蛋白酶、风味蛋白酶和木瓜蛋白酶的重量比为5:5:2;所述酶解温度为55℃,酶解时间为2h。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猪肉酶解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蛋白酶占猪肉质量的2.1%~3.2%。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猪肉酶解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猪肉酶解物通过以下步骤制备:将所述猪肉中瘦肉和肥膘洗净沥干水后,按比例混合,加入水和蛋白酶进行酶解;酶解完成后在90℃下灭酶20min,冷却即得;所述水的加入量与所述猪肉的质量比为0.7~1.7:1。
5.权利要求1或2所述猪肉酶解物在制备猪肉香精方面的应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猪肉香精通过以下步骤制备:按重量份取所述猪肉酶解物60份,加入半胱氨酸盐酸盐0.5份、牛磺酸0.4份、丙氨酸0.4份、谷氨酸0.4份、葡糖糖2份、甘氨酸0.4份、水35.9份,在103℃条件下反应2小时,反应后降温至93℃加入3份玉米淀粉和0.2份黄原胶,持续20分钟进行糊化,然后降温至40度即得所述猪肉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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