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同支护系统在冲击荷载作用下的适用性评价试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05634.6 | 申请日: | 2013-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083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刘宁;吴旭敏;潘益斌;张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1N3/313 | 分类号: | G01N3/313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1 | 代理人: | 韩小燕 |
地址: | 310014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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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同 支护 系统 冲击 荷载 作用 适用性 评价 试验 方法 | ||
1.不同支护系统在冲击荷载作用下的适用性评价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
a、在施工现场开挖辅助洞(1),然后利用该辅助洞开挖试验洞(2);
b、在试验洞(2)内划分若干个支护试验区,并保证各支护试验区的长度以及相邻两支护试验区之间的间隔均不小于1倍的试验洞(2)洞径;
c、在各支护试验区内分别布置不同的支护系统进行支护;
d、通过辅助洞(1)向试验洞(2)一侧开挖若干爆破孔(3),各爆破孔(3)均平行于试验洞(2),且到试验洞(2)洞壁的距离为1倍的试验洞(2)洞径,然后在各爆破孔(3)内填充炸药;
e、同时起爆所有装药部位,爆破后观察围岩状态、支护系统破坏情况,以评价不同支护系统在抵抗外界冲击荷载作用下的适用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同支护系统在冲击荷载作用下的适用性评价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试验洞(2)的开挖尺寸与地下工程的实际开挖尺寸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不同支护系统在冲击荷载作用下的适用性评价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洞(1)与试验洞(2)垂直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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