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顶蓬收合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22433.7 | 申请日: | 2013-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289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忠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9/14 | 分类号: | B62B9/14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张艳美;郝传鑫 |
地址: | 5230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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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顶蓬收合 机构 | ||
1.一种顶蓬收合机构,安装于儿童车的车手上并对顶蓬锁定或释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蓬收合机构包括固定座、顶蓬座、拉杆及锁定件;所述顶蓬座设置于所述固定座上;所述固定座开设有锁定孔且滑动地安装于所述车手上;所述锁定件设置于所述车手的内部且滑动地突伸出所述车手的外侧壁;所述拉杆沿所述车手的长度方向滑动地设置于所述车手,且所述拉杆上设有驱动部;当驱动所述驱动部时,所述驱动部驱动所述锁定件伸入或退出所述锁定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儿童车具有车架收合操作部,所述车架收合操作部安装于所述车手上并与所述拉杆连接,当驱动所述收合操作部时,驱动所述锁定件伸入或退出所述锁定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蓬收合机构还包括牵引件,所述牵引件的一端连接所述拉杆,另一端连接于车架收合操作部,所述车架收合操作部设置于所述车手上端,所述拉杆设置于车手侧端,驱动所述车架收合操作部时带动所述拉杆同步移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件为钢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为驱动斜面,所述锁定件具有抵触部,所述驱动斜面与所述抵触部滑动抵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蓬收合机构还包括第一弹性元件,所述第一弹性元件设置于所述锁定件的一端,并提供一使所述锁定件伸入所述锁定孔的弹性力。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斜面相对所述车手的延伸方向呈倾斜设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抵触部为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与所述驱动斜面平行且相互滑动抵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件包括滑动部及销体,所述滑动部的侧面具有两有高度差的平面,两有高度差的平面之间形成所述第二斜面,所述销体突伸入所述锁定孔内。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蓬收合机构还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固定于所述车手的内部,且所述固定件设有滑动槽,所述滑动槽正对所述锁定孔,所述锁定件滑动地设置于所述滑动槽内。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向外延伸出呈T型的肋条,所述顶蓬座开设有与所述肋条对应的卡合槽,所述肋条套接于所述卡合槽内。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槽的底面向外突伸出凸块,凸块卡合于所述锁定孔的另一端。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蓬具有第一支架及第二支架,所述顶蓬座设有插接槽,所述固定座设有耳部,所述第一支架插接并固定于所述插接槽中,所述第二支架枢接于所述耳部。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蓬收合机构还包括第二弹性元件,所述第二弹性元件设置于所述拉杆与所述车手之间,并提供一与所述牵引件的牵引力方向相反的弹性力。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与所述车手的外侧壁相对的侧面设有导向斜面,所述导向斜面位于所述锁定孔的上方。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蓬收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儿童车包括设置于所述车手及儿童车的前脚之间的锁定装置,所述前脚枢接于所述车手的下端,所述锁定装置包括卡合座及卡合件,所述卡合座的上端与所述拉杆的下端连接,所述卡合座的下端与所述卡合件可移离地卡合,所述卡合件与所述前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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