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橡胶珠手雷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26460.1 | 申请日: | 2013-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780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江桦;张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桦;张凯 |
主分类号: | F42B27/00 | 分类号: | F42B27/00;F42B1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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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000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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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橡胶 手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警用装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橡胶珠手雷。
背景技术
手雷是最为常见的单兵武器。通常,该手雷包括金属材料制备的弹体,该弹体内部充满炸药,且该弹体内部设有雷管等引爆体。同时,该弹体外部设有和该引爆体相配的引信体。即,该引信体使该引爆体引爆炸药,从而使弹体炸开,进而该弹体形成若干金属片而达到杀伤目的。显然,这样威力较大的武器无法被警察所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橡胶珠手雷,它具有能够作为警用装备进行使用的特点。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橡胶珠手雷,包括弹体,该弹体内部设有炸药和引爆体、外部设有和该引爆体相配的引信体,所述弹体包括橡胶材料制备或纸糊的壳体,该壳体内设有橡胶材料制备或纸糊的炸药腔,该炸药位于该炸药腔内,该壳体内位于该炸药腔外部填充有橡胶珠。
所述橡胶珠的直径d为:8mm≤d≤12mm。
所述弹体外部设有保险装置。
本发明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能够作为警用装备进行使用。本发明的橡胶珠手雷引爆后不会产生杀伤力极大的金属片,而是爆出若干橡胶珠。这样,该橡胶珠手雷适合于驱散人群,能够作为警用装备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主视剖视图。
图中:10、弹体,11、壳体,12、炸药腔;20、炸药;30、引爆体;40、引信体;50、橡胶珠;60、保险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图1所示:橡胶珠手雷,包括弹体10,该弹体10内部设有炸药20和引爆体30、外部设有和该引爆体30相配的引信体40。更进一步的讲,该弹体10包括橡胶材料制备或纸糊的壳体11,该壳体11内设有橡胶材料制备或纸糊的炸药腔12,该炸药20位于该炸药腔12内,该壳体11内位于该炸药腔12外部填充有橡胶珠50。即,该橡胶珠手雷仅会爆出若干橡胶珠50而不是若干金属片,从而不会产生极大的伤害。同时,该炸药20并非分布整个壳体11内,从而该橡胶珠50爆出后,在保证不会对人体造成致命伤害的原则下,使人足够疼痛,从而影响人的行动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该橡胶珠手雷相对于单发的橡皮子弹而言,单颗的橡胶珠50的冲击力有所降低,致残率降低,且由于橡胶珠50数量众多,制服率更高,极适用于对多人的控制。其中,橡胶材料制备或纸糊的壳体11能更快速的裂开,减少能量的损耗,并且爆开后不会对人产生致残性危害,符合人性化原则。
优化的:
该橡胶珠50的直径d为:8mm≤d≤12mm。这样,单颗的橡胶珠50对人体的伤害更小,不会像橡皮子弹一样在一个点上对人造成超常的伤害,但是这样的橡胶珠50能够来回弹跳,从而更适宜作用于多个对象。
该弹体10外部设有保险装置60。显然,该保险装置60和该引信体40相配合。即,仅在取下该保险装置60之后,该引信体40方可引爆该引爆体30。
手雷目前已广泛使用,其它结构和原理与现有技术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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