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包含草铵膦和苯嘧磺草胺的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27634.6 | 申请日: | 2013-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37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温好菊 | 申请(专利权)人: | 肇庆市真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57/20 | 分类号: | A01N57/20;A01P13/00;A01N43/54 |
代理公司: | 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001 | 代理人: | 莫瑶江 |
地址: | 526108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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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包含 草铵膦 苯嘧磺草胺 除草 组合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以草铵膦类除草剂和苯嘧磺草胺为有效成分,余量为农药制剂上可接受的助剂;所述的草铵膦类除草剂和苯嘧磺草胺在组合物中的质量分数之和为10-85%;所述草铵膦类除草剂跟苯嘧磺草胺两者的质量比为1:12~1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铵膦类除草剂和苯嘧磺草胺的的质量分数之和为15-6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草铵膦类除草剂跟苯嘧磺草胺的质量比为4:1~12: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铵膦类除草剂,选自草铵膦、草铵膦铵盐、草铵膦异丙胺盐、草铵膦钾盐、草铵膦钠盐、草铵膦二甲胺盐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制备成农药应用上可接受的任意一种剂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制备成水剂、可溶性液剂、可溶性粉剂、可湿性粉剂、膏剂、水分散粒剂、水乳剂或油悬剂中的任意一种剂型。
7.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作为除草剂的应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作为除草剂的应用,其特征在于,用于防治果园、菜地、农田的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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