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采用柱镜末端光纤照射毛细管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0148.6 | 申请日: | 2013-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133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王天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天松 |
主分类号: | G02B6/42 | 分类号: | G02B6/4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党晓林;吕俊刚 |
地址: | 美国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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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采用 末端 光纤 照射 毛细管 | ||
1.一种用于照射毛细管内腔的镜末端光纤,其特征是:
光纤有第一、第二端面和轴,光从第一端面入射,从第二端面出射;
所述第二端面具有给定的形状,由第一、第二斜面区和夹在这两个斜面区之间的第三面区组成,第一、第二斜面区与垂直于光纤轴的端面之间的角度小于42度;
所述第三面区可选为曲面或平面,曲面具有给定的半径;
所述第三面区夹在第一、第二斜面之间的尺度为被照射的毛细管内腔直径的0.5-2倍;
依此设计,光源的光从所述光纤第一端面传输至第二端面并射出,出射的光会聚在距离D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所述第一、第二斜面与光纤端面的角度选择为使从斜面发射出的光线会聚在处于给定距离D处的毛细管内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所述第三面区的半径选择为使从曲面发射出的光线会聚在处于给定距离D处的毛细管内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光纤的光纤芯直径等于或大于50μ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光纤可选用玻璃,塑料或石英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通过光纤的光至少为紫外、可见或红外光区的某一波长。
7.一种照射毛细管内腔的方法,其特征是:
具有毛细管、光源和光纤,光纤具有第一、第二端面和轴;
所述光纤的第二端面由第一、第二斜面区和夹在这两个斜面区之间的第三面区组成,第一、第二斜面区与垂直于光纤轴的端面之间的角度小于42度;
所述第三面区可选为曲面或平面,曲面具有给定的半径;
所述第三面区夹在第一、第二斜面区之间的尺度为被照射的毛细管内腔直径的0.5-2倍;
所述光纤的第二端面放在与所述毛细管轴距离为D之处;
所述光纤的第二端面的斜面区与所述毛细管的轴平行;
依此设计,光源的光从所述光纤第一端面传输至第二端面并射出,出射的光会聚在所述毛细管的内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光纤第一、第二斜面区与光纤端面的角度选择为使从斜面发射出的光线会聚在处于给定距离D处的毛细管内腔。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光纤第三面区的半径选择为使从曲面发射出的光线会聚在处于给定距离D处的毛细管内腔。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光纤的光纤芯直径等于或大于50μm。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光纤可选用玻璃,塑料或石英制成。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纤,其特征是:通过光纤的光至少为紫外、可见或红外光区的某一波长。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源,其特征是:光源可选为激光,发光二极管,气体放电灯,弧光灯或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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