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3220.0 | 申请日: | 2013-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516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16 |
发明(设计)人: | 王和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长市开林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D5/34 | 分类号: | C09D5/34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刘勇 |
地址: | 239351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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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除 甲醛 内墙 腻子 | ||
1.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其特征在于,该内墙腻子以重量份计由下列原料组成:硅藻土12-16份,提纯后的凹凸棒土8-10份,重质碳酸钙14-18份,纳米级多孔二氧化硅5-7份,电气石粉5-7份,氧化锌微粉3-5份,木薯预糊化淀粉1-2份,纯丙乳液3-5份,聚丙烯腈纤维2-3份,分散剂1-2份,钛白粉4-6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其特征在于,其中硅藻土、凹凸棒土、重质碳酸钙、电气石粉和钛白粉均为-200目;纳米级多孔二氧化硅的粒度为50-80纳米;氧化锌微粉的粒度为-320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其特征在于,聚丙烯腈纤维的长度为1mm-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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