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互式投影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56762.3 | 申请日: | 2010-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240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25 |
发明(设计)人: | 冯耀军;汤伟平;刘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14 | 分类号: | G03B21/14;G02B27/28;G06F3/01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 代理人: | 江耀纯 |
地址: | 中国香港新界沙田香港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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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互式 投影 装置 | ||
1.一种交互式投影装置,其包括:
光源,其经配置以发射输入光束,其中所述光源包括可见光发射装置;
第一光束分光器,其经配置以将所述输入光束分成第一和第二分光束;
第一图像形成装置,其经配置以基于所述第一分光束而产生第一图像光束,且将所述第一图像光束发射到第一表面上,进而在所述第一表面上产生第一投影图像;
第二光束分光器,其经配置以将从第二表面接收到的第一经散射光束分成第三和第四分光束;
第二图像形成装置,其经配置以基于所述第二分光束而产生第二图像光束,且将所述第二图像光束发射到所述第二表面上,进而在所述第二表面上产生第二投影图像;以及
第一检测器,其经配置以检测所述第三分光束的光,进而从所述第二表面获取散射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进一步包括过滤器,所述过滤器经配置以从所述第三分光束过滤掉可见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进一步包括:
第三光束分光器,其安置成在一侧面向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且在另一侧面向所述第一检测器;以及
立方体,其安置在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与所述第二图像形成装置之间,其中所述立方体具有与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的折射率相同的折射率,且其中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安置在所述光源与所述第一图像形成装置之间,以及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之间,且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安置在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与所述第三光束分光器之间,以及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立方体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进一步包括:
第三光束分光器,其安置在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与所述第一图像形成装置之间;反射器,其安置成在一侧面向所述第三光束分光器,且在另一侧面向所述第一表面;以及
立方体,其安置在所述第一检测器与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之间,其中所述立方体具有与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的折射率相同的折射率,且其中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安置在所述光源与所述第三光束分光器之间,以及所述第二图像形成装置与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之间,且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安置在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之间,且在一侧面向所述立方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进一步包括:
第三光束分光器,其安置在所述第二图像形成装置与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之间,且在一侧面向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以及
第一立方体,其安置在所述第一检测器与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之间,且在一侧面向所述第一检测器,其中所述第一立方体具有与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的折射率相同的折射率,且其中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安置在所述光源与所述第三光束分光器之间,以及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一图像形成装置之间,且所述第二光束分光器安置在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立方体之间,且在一侧面向所述第三光束分光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图像形成装置中的每一者是选自包括硅基液晶(LCOS)装置和反射性液晶显示器(LCD)装置的群组的反射性成像形成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中所述光束分光器是偏振光束分光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经散射光束包含来自指点器的光以及待检测的由物体散射的外界不可见光中的至少一者,所述指点器经配置以根据用户控制而发射不可见光和可见光中的至少一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进一步包括不可见光发射装置,所述不可见光发射装置选自包括红外光发射装置和紫外光发射装置的群组,其中不可见光源组合到所述光源中或与所述光源分离,且经配置以将不可见光发射到所述第一光束分光器和所述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进一步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经配置以根据所述第一检测器所产生的检测信号而产生反应控制信号。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互式投影装置,其中所述检测信号由所述第一检测器在将表示所述第三分光束的所述可见光的信号与表示所述投影图像的信号进行比较之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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