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7993.6 | 申请日: | 2013-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509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梁峰;侯宪伟;陈哨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2 | 分类号: | E02D17/02;E02D29/045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16 | 代理人: | 汤俊明 |
地址: | 2019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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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室 围护 支撑 封闭 拆除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地下室施工,尤其涉及地下室围护支撑体的拆除方法。
背景技术
对于超深有多道钢筋砼水平支撑的地下室基坑,当前多采用敞开式拆除支撑方法,需要搭防护棚,垃圾清理占用工程主线路工期,对地下室施工工期及整体结构施工进度相当制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本发明不需要大面积搭设防护棚,支撑拆除、垃圾清理等工作与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不占用工程主线路工期,减少了支撑拆除工序对结构施工关键线路的影响,加快总体施工进度。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一种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它包括:
步骤一,施工完砼支撑下部地下室结构并换撑完毕后,人工拆除与地下室外墙相交部位的砼非主支撑;
步骤二,继续地下室结构施工,部分位于支撑下面的的竖向结构如砼柱、砼墙需在前期施工楼板相应位置预留砼浇捣空、预留搭接钢筋,在支撑室内破除、清渣完成后再进行结构补做,即要提前做好留设施工缝的深化设计;
步骤三,地下室结构施工完后,在地下室内进行封闭式拆除砼支撑;
步骤四,废钢筋和渣土利用已施工完成的地下室车道外运。
本发明提高拆除工作效率,缩短施工工期。保证了安全要求,有效控制拆除过程中飞石以及扬尘的危害性,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降低施工措施成本,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它包括:
步骤一,施工完砼支撑下部地下室结构并换撑完毕后,人工拆除与地下室外墙相交部位的砼非主支撑;
步骤二,继续地下室结构施工,部分位于支撑下面的的竖向结构如砼柱、砼墙等需在前期施工楼板相应位置预留砼浇捣空、预留搭接钢筋,在支撑室内破除、清渣完成后再进行结构补做,即要提前做好留设施工缝的深化设计;
步骤三,地下室结构施工完后,在地下室内进行封闭式拆除砼支撑;运用非电毫秒延期微差爆破方式,分段延时起爆,利用炮孔中的炸药爆炸产生的能量从支撑内部膨胀直接破碎介质(钢筋混凝土),采用粉碎性破碎与松动破碎相结合的爆破方案,把爆破震动、冲击波、飞石和噪音等对环境危害程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步骤四,废钢筋和渣土利用已施工完成的地下室车道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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