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8210.6 | 申请日: | 2013-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40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赵世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台九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9 | 分类号: | A23L1/09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伟晨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3209 | 代理人: | 荣玲 |
地址: | 264006 山东省烟***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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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天然 产物 提取物 有效成分 降低 人体 血糖 组合 | ||
1.一种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以L-阿拉伯糖、灵芝多糖、人参果甙和人参多糖为有效成分,各成分的质量比为L-阿拉伯糖:灵芝多糖:人参果甙:人参多糖=45~47:35~37:4~5:14~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L-阿拉伯糖的纯度大于99.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灵芝多糖的纯度大于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参果甙的纯度大于1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参多糖的纯度大于30%。
6.根据权利要求2、3、4或5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纯度采用紫外分光光度计进行检测。
7.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成分的质量比为L-阿拉伯糖:灵芝多糖:人参果甙:人参多糖=45:35:4:14。
8.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成分的质量比为L-阿拉伯糖:灵芝多糖:人参果甙:人参多糖=46:36:4.5:16。
9.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以天然产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降低人体血糖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成分的质量比为L-阿拉伯糖:灵芝多糖:人参果甙:人参多糖=47:3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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