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儿童舌肌按摩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9236.2 | 申请日: | 2013-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563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覃洪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
主分类号: | A61F5/00 | 分类号: | A61F5/00;A61H1/00;A63B23/03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荣久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5113 | 代理人: | 韦微 |
地址: | 545001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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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儿童 按摩 | ||
1.一种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舌圈体,所述的舌圈体一端或两端设置有其上开有套舌通孔的舌圈头,所述的舌圈体中部设置有手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圈头倾斜连接在舌圈体上,舌圈头的倾斜角度α为10-20o。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圈头的倾斜角度α为15o。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圈头和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为椭圆形,套舌通孔的短径即宽度D为:1-2cm,长径即长度L为2.5-4.5cm,所述的舌圈头的长径即长度H比其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长度大0.5-1cm;所述的舌圈头的短径即宽度比其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宽度大0.5-1cm。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圈体两端均设置有舌圈头,所述的舌圈头分为小舌圈头和大舌圈头,小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尺寸小于大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圈头和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为椭圆形,小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短径即宽度D1为:1-1.5cm,长径即长度L1为2.5-3.5cm,大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短径即宽度D2为:1.5-2cm,长径即长度L2为3.5-4.5cm,所述的舌圈头的长径即长度比其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长度大0.5-1cm;所述的舌圈头的短径即宽度比其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宽度大0.5-1c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小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宽度D1为:1cm,长度L1为2.5cm,小舌圈头的长度H1为3cm,宽度为1.5cm;大舌圈头上开有的套舌通孔的宽度D2为:1.5cm,长度L2为3.5cm,大舌圈头的长度H2为4cm,宽度为2cm。
8.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儿童舌肌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圈体和舌圈头采用硅胶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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