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68796.4 | 申请日: | 2013-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96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李秉钧;蒲亦非;汪淮;吕磊;魏明远;刘玉锟;苏日裕;刘甲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以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李秉钧;蒲亦非 |
主分类号: | G01R31/02 | 分类号: | G01R31/02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2 | 代理人: | 李高峡;全学荣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摄像 图形 处理 对位 检测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第一工件(1)表面的第一识别符号(2)、设置在第二工件(3)表面的第二识别符号(4)、摄像头(5)、处理器(6);所述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位于摄像头(5)的可视范围内,所述摄像头(5)连接处理器(6),所述处理器(6)载有图像处理软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5)为工业用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6)为计算机或嵌入式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为数字或字符或色彩或条码或二维码的编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位于同一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5)设置在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的正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有多个,并呈矩阵方式排布。
8.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5)可移动。
9.适用于权利要求1-8所述的任意一种基于摄像和图形处理的对位检测装置使用的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任意一种方式:
方式一:所述摄像头(5)可以移动,到每一对工件时摄取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的位置图像和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所述处理器(6)根据摄像头(5)传送的信息与存储的信息进行比对,判断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是否到位和对位。
方式二:所述摄像头(5)不移动但能摄取所有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和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所述处理器(6)根据摄像头(5)传送的信息与存储的信息进行比对,判断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是否到位和对位。
方式三:所述摄像头(5)不移动但能摄取所有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和第一识别符号(2)、第二识别符号(4),所述处理器(6)自动定位每一组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的定位信息,摄像头(5)摄取上诉定位信息和第二识别符号(4)然后传送到处理器(6),处理器(6)使用上诉信息与存储的信息进行比对,判断第一工件(1)、第二工件(3)是否到位和对位,此方式不需要第一识别符号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以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李秉钧;蒲亦非,未经成都以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李秉钧;蒲亦非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6879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