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前保险杠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70016.X | 申请日: | 2013-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496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陈银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添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9/22 | 分类号: | B60R19/22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何学成 |
地址: | 213135 江苏省常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保险杠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配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背景技术
汽车保险杠在车辆安全问题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车辆前方有障碍物时,汽车在失去控制的情况下,保险杠首先接触障碍物,起到了保护翼子板、灯具和散热器的作用。现有技术中的汽车保险杠大多是采用整体式结构,一旦发生撞击,保险杠自身损坏,就无法进一步对车身及驾乘人员进行保护,而且整体式结构的保险杠本体,一旦损坏就需要对整个保险杠进行维修甚至更换。这将大大提高了维修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克服上述技术问题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维修成本较低的可拆卸式双金属横杠汽车前保险杠。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由保险杠横杠和侧裙组成,该保险杠横杠与侧裙是整体式连接,所述的保险杠横杠具有第一保护层、第二保护层和第三保护层,第一保护层、第二保护层和第三保护层均以平行于车体宽度方向设置,三层保护层均以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的第一保护层是一与车头形状吻合的圆柱体金属横杠,且在横杠的内侧两端处沿着车身长度方向分别设置一个夹持部。当汽车撞击到障碍物时,第一保护层首先发挥保护作用。如果仅仅是轻微的碰撞,那么也仅仅只有第一保护层会发生自身变形。今后维修时,也只需要对第一保护层进行维修或更换。
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二保护层是能缓冲吸能的泡沫层。该泡沫层是通过第一保护层及第三保护层两端的夹持部来固定的。汽车行驶过程中,遇到障碍物不能避免的发生撞击时,第一保护层首先发生变形,其次便是第二保护层自发的通过泡沫变形或者破碎来吸收一部分撞击时产生的能量。
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三保护层采用与第一保护层相似的圆柱体金属横杠,该横杠的两端沿着行车方向分别设置一个夹持部。在车辆发生重大撞击事故时,由于第一保护层和第二保护层已经完全发挥作用,自身发生变形,对汽车发动机和驾乘人员不能进一步进行保护,这时候第三保护层采用比第一保护层略短的圆柱体金属横杠可以对车辆发动机及车上人员进一步保护。
更进一步地,第一保护层和第三保护层是通过螺杆与车身连接,用螺帽固定,第二保护层是通过夹持部固定在第一保护层与第三保护层之间的。采用可拆卸方式连接三层保护层的优点在于,在发生轻微撞击导致部分保护层损坏时,可以仅对某一部分进行修复或者更换,降低了维修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汽车前保险杠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汽车前保险杠的横杠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保险杠横杠,2为侧裙,3为第一保护层,4为第二保护层,5为第三保护层,6为第一夹持部,7为第二夹持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的汽车前保险杠,包括保险杠横杠1及侧裙2,该保险杠横杠1与侧裙2是整体式连接,所述的保险杠横杠具有第一保护层3、第二保护层4和第三保护层5,第一保护层3、第二保护层4和第三保护层5均以平行于车体宽度方向设置,三层保护层均以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的第一保护层3是一与车头形状吻合的圆柱体金属横杠,且在横杠的内侧两端处沿着车身长度方向分别设置一个第一夹持部6。所述的第二保护层是能缓冲吸能的泡沫层。车辆撞击时通过泡沫变形来吸收撞击中产生的能量。所述的第三保护层采用与第一保护层相似的圆柱体金属横杠,该横杠的两端沿着行车方向分别设置一个第二夹持部7。四个夹持部就可以将第二保护层稳稳地夹在第一保护层与第三保护层之间。第一保护层和第三保护层是通过螺杆与车身连接,用螺帽固定。采用双金属横杠的设计可以更加有效的发挥保险杠的保险作用,第三保护层则更是为保护车辆发动机及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市添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未经常州市添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70016.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