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修复型芦荟精华液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99279.3 | 申请日: | 2013-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173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吴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克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73;A61Q19/00;A61P17/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曹毅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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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修复 芦荟 精华液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修复型芦荟精华液。
背景技术
现有的保湿舒缓型的爽肤水,受限于化妆水绝大部分是水的剂型,加了不少高分子保湿剂、天然保湿因子及多醇类保湿剂及顺滑保湿剂。而且一般爽肤水中,常有添加丙二醇,香料及色剂,对于皮肤的安全性打了折扣。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修复型芦荟精华液,用于皮肤的补水,且对晒后的皮肤有一定的修复作用,对皮肤的疾患有一定的治愈效果,使皮肤功能正常化。
本发明的一种修复型芦荟精华液,包含芦荟苷、水、尼泊金甲酯、
尼泊金丙酯、玻尿酸钠及维他命E,其中,所述芦荟苷为冷冻状态下提取的100%纯天然芦荟精华。
优选的,所述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芦荟苷占13%~23%、水占66%~76%、尼泊金甲脂占3%~5%、尼泊金丙酯占4%~6%、玻尿酸钠占5%~8%、维他命E占3%~7%。
例如,所述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芦荟苷占17%、水占62%、尼泊金甲脂占4%、尼泊金丙酯占5%、玻尿酸钠占7%、维他命E占5%。
有益效果:本发明的修复型芦荟精华液,以渗透速度快的小分子达到修复及迅速补水的效果,对晒后的皮肤有一定的修复作用,对皮肤的疾患有一定的治愈效果,使皮肤功能正常化;由于芦荟的舒缓温和性,因此对敏感、干性、混合、油性的皮肤均适用。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一种修复型芦荟精华液,包含芦荟苷、水、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玻尿酸钠及维他命E,其中,所述芦荟苷为冷冻状态下提取的100%纯天然芦荟精华,去除了ALION芦荟因(此物可刺激毛发生长)的小分子补水产品,渗透快,作用到皮肤基底层;具有芦荟的防晒、治疗晒伤、缺水等的功效。
优选的,所述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芦荟苷占13%~23%、水占66%~76%、尼泊金甲脂占3%~5%、尼泊金丙酯占4%~6%、玻尿酸钠占5%~8%、维他命E占3%~7%。
例如,所述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芦荟苷占17%、水占62%、尼泊金甲脂占4%、尼泊金丙酯占5%、玻尿酸钠占7%、维他命E占5%。
使用方法:一般用于脸部肌肤,将脸部皮肤清洁干净后,将此芦荟精华液轻拍于面部及颈部,当然,还可以将其加入身体乳液中使用。
上述实施例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在于让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发明内容的实质所作出的等效的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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