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空气清新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01420.9 | 申请日: | 2013-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9624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6 |
发明(设计)人: | 申鸿海;谢武彬;赵亮;劳承云;罗汉兵;张帅;侯雪丹;刁文志;卢耀臻;朱露露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分类号: | F24F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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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907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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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新机 | ||
1.一种空气清新机,包括风道,所述风道包括进风通道和出风通道,所述进风通道与所述出风通道中至少一个的靠近机体外侧的与空气流动方向垂直的截面积大于靠近机体内侧的截面积,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通道包括进风端第一侧壁、进风端第二侧壁以及进风端第三侧壁,所述进风端第三侧壁与所述空气清新机后壳组件平行,所述进风端第一侧壁与所述进风端第二侧壁分别与所述进风端第三侧壁垂直,所述进风端第一侧壁、进风端第二侧壁中至少一个为向外倾斜设置,且所述进风端第三侧壁为向外倾斜设置,使所述进风通道靠近机体外侧的与空气流动方向垂直的截面积大于靠近机体内侧的截面积,所述风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进风通道和所述出风通道之间的中间通道,所述进风通道和/或所述出风通道与所述中间通道的连接处为圆滑过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端第一侧壁或进风端第二侧壁或进风端第三侧壁与空气流通方向的夹角为45°至6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风通道包括出风端第一侧壁、出风端第二侧壁以及出风端第三侧壁,所述出风端第三侧壁与所述空气清新机后壳组件平行,所述出风端第一侧壁与所述出风端第二侧壁分别与所述出风端第三侧壁垂直;
所述出风端第一侧壁、出风端第二侧壁以及出风端第三侧壁中至少一个为向外倾斜设置,使所述出风通道靠近机体外侧的与空气流动方向垂直的截面积大于靠近机体内侧的截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清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风端第一侧壁或出风端第二侧壁或出风端第三侧壁与空气流通方向的夹角为45°至6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风道靠近所述空气清新机顶端的侧壁与靠近所述空气清新机底部的侧壁镜像对称布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清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清新机还包括用于安装净化组件的安装座,所述安装座靠近风道的侧壁的棱边是圆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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