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后处理排气的混合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07646.X | 申请日: | 2013-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7335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1 |
发明(设计)人: | H.阿尔贝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曼卡车和巴士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28 | 分类号: | F01N3/2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强;杨国治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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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处理 排气 混合 装置 | ||
1.一种用于在内燃机的排气设备中后处理排气(2)的混合装置(1),该混合装置包括具有进口截面(3)的壳体(4)和布置在所述壳体(4)之内的、基本上平行于用于供给液体和/或液体-气体混合物的配量装置(6)的主喷射方向(5)延伸的内管(7),该内管带有构造在所述内管(7)的内部(8)中的预混合区(10),其中,所述壳体(4)具有螺旋状的壳体区段(13)且在所述壳体(4)的端侧(11)处布置有所述配量装置(6),其中,主排气流(12)在所述壳体(4)与所述内管(7)的外周面(14)之间被引导且可被输送给主混合区(16)而子排气流(17)可穿过内管通路(18)被输送到更靠近配量装置的所述预混合区(10)中,其中,所述子排气流(17)经过所述预混合区(10)通到所述主混合区(16)中且所述主排气流(12)包括大于所述子排气流(17)的排气体积份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量装置(6)的主喷射方向(5)基本上平行和/或同轴于所述壳体(4)的纵轴线和/或基本上平行和/或同轴于所述内管(7)的纵轴线伸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气流(12)包括在所述进口截面(3)中输送的所述排气(2)的至少70%体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气流(12)包括所述排气(2)的至少80%体积。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气流(12)包括所述排气(2)的至少90%体积。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管(7)包括柱状区段(20)和渐缩区段(21),其中,所述渐缩区段(21)在所述主排气流(12)的流方向(S)上位于所述柱状区段(20)之前。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管(7)之内和/或就在所述预混合区(10)之前和/或在所述预混合区(10)的前部的端部处通过导引元件(22)实现所述子排气流(17)朝向所述主喷射方向(5)的换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引元件(22)构造成旋转对称。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引元件(22)构造成环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引元件(22)在其内侧(24)处构造成圆柱形和/或在其朝向其自由端(25)的截面中构造成逐渐渐缩。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引元件(22)的长度(27)短于所述内管(7)的长度(28)。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引元件(22)的长度(27)短于所述内管(7)的长度(28)的一半。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引元件(22)的长度(27)短于所述内管(7)的长度(28)的四分之一。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喷洒角(α)如此地选择,即喷洒物在排气未流经的状态中基本上不接触所述内管(7)的内壁。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的进口截面(3)小于或等于所述内管(7)的长度(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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