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及设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11264.4 | 申请日: | 2013-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018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徐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华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9/32;G06K19/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343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认证 二维码 智能 名片 系统 设计 方法 | ||
1.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它包括申请认证的第一客户端、服务器、能扫描二维码的第二客户端、安装在所述第二客户端上的第二联系人目录以及保存在所述服务器中的第一联系目录和第二联系人目录,其生成的步骤为:
步骤一,第一用户通过第一客户端将身份认证信息传送给所述服务器的认证模块进行认证;
步骤二,通过认证后,所述服务器生成一个唯一的初始认证ID,初始认证ID对应一个信用等级,将所述信用等级、初始认证ID与身份认证信息绑定并存储在服务器上;
步骤三,第一用户设置登录服务器的账号和密码,以便第一用户登录服务器更新服务信息以及编辑保存在所述服务器中的第一联系人目录,所述服务器把初始认证ID和用户设置的账号、密码绑定;
步骤四,所述服务器把初始认证ID转化成二维码推送至所述第一客户端,所述二维码被印刷在纸张或者存储在电子设备中;
步骤五,第二用户打开连接到网络上的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并用事先设置的账户和密码登录服务器,所述服务器推送绑定到所述服务器的第二联系人目录中的初始认证ID的更新信息给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
步骤六,第二用户用所述第二客户端扫描所述二维码后,获得初始认证ID并把初始认证ID通过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步骤七,所述服务器把绑定到所述第一用户的初始认证ID上的认证信息传送给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
步骤八,所述第二用户确认了所述服务器返回的认证信息后,所述第一用户的初始认证ID、服务信息以及认证信息一起被加入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同时所述第一用户的初始认证ID也被加入保存在所述服务器的第二联系人目录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中,申请认证的对象可以是人或者是组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认证对象为人时,通过认证后,所述第一用户可以选择身份确认方式并提交身份确认信息给所述服务器,所述服务器把第一用户的初始认证ID和身份确认信息绑定在一起,默认的身份确认信息是申请初始认证ID时提供的有效证件上的照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申请的认证种类,服务器会把所述第一用户的初始认证ID绑定到对应认证种类的信用等级上,每个信用等级对应到服务器上不同的应用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所述的服务信息为联系信息、信用卡号、产品促销信息、银行卡号或超链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七中,通过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返回的认证信息将只显示所述第一用户的基本认证信息和信用等级而不显示原始的身份认证信息,原始的身份认证信息将保存在服务器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八中,所述第一用户可以设置名片的私密等级,只有在所述第一用户允许的情况下,所述第一用户的初始认证ID、服务信息和认证信息才能被加入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被认证的权威机构可以通过WEBSERVICE的方式向服务器发送用户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以取得用户最新的服务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中,被认证的用户可以为其他用户向所述服务器申请初始认证ID并成为其他用户的主认证用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认证用户可以登录所述服务器管理子认证用户的关系图并绑定职务信息和所述服务器上的应用模块到子认证用户的初始认证ID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基于认证的二维码智能名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七中,通过所述第二联系人目录返回的子认证用户的认证信息中包括主认证用户的基本认证信息和信用等级和子认证用户的认证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徐华,未经徐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1126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