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影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11302.6 | 申请日: | 2013-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815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新谷浩一;原聪司;谷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5/77;H04N5/7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朱丽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影 设备 | ||
1.一种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具有:
摄像部,其输出对被摄体进行拍摄得到的摄像图像;
评分部,其根据在与进行摄像的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之间共用的协作摄影条件,对所述摄像图像进行评分;
比较部,其从所述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接收对于所述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所拍摄的图像的、基于所述协作摄影条件的评分结果,比较所接收的1个以上的评分结果和所述评分部的评分结果;以及
图像请求部,其根据所述比较部的比较结果输出取得预定评分结果的图像的发送请求,使得能够基于来自本设备以及所述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的图像进行协作图像的生成。
2.一种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具有:
摄像部,其输出对被摄体进行拍摄得到的摄像图像;
评分部,其根据在与进行摄像的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之间共用的协作摄影条件,对所述摄像图像进行评分;
评分结果发送部,其发送所述评分部的评分结果;以及
图像发送部,其针对图像的发送请求,发送对应的图像,所述图像的发送请求基于关于所述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所拍摄的图像的、基于所述协作摄影条件的1个以上的评分结果与所述评分部的评分结果的比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影设备具有图像生成部,该图像生成部基于来自本设备和所述1个以上的其他设备的图像进行所述协作图像的生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影设备具有将所述协作图像发送给客户端的图像发送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发送部将所述对应的图像发送给客户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影设备具有显示所述协作图像的显示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摄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影设备具有记录所述协作图像的记录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未经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11302.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