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多媒体业务传输方法及终端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310320072.X | 申请日: | 2013-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487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1 |
发明(设计)人: | 陈军;尚国强;姚立哲;卢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田红娟;龙洪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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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媒体 业务 传输 方法 终端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更具体涉及到一种多媒体业务传输方法及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移动多媒体业务也发展得越来越快。用户可通过移动智能终端享受丰富的多媒体业务,例如手机电视、在线高清视频等等。终端使用多媒体业务时,通常会与提供多媒体业务的服务器或其他终端进行能力协商,告知对方终端的设备能力,例如支持的多媒体格式、分辨率、码率等等,当能力协商通过后,适配终端的多媒体内容就可下发给终端进行展示了。但这种现有技术考虑的是终端设备的固有能力,而非动态能力。因为影响用户多媒体业务体验的还有网络传输速率因素和终端的即时处理能力。当网络传输速率有保证、而终端的即时处理能力能够处理多媒体业务内容时,用户可获得正常的多媒体体验。当网络通信不畅或者终端还要处理其他并行业务而没有足够的空闲资源处理多媒体业务内容时,多媒体业务将不能顺利进行。现有技术中还没有解决终端动态能力变化时如何开展多媒体业务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多媒体业务传输方法及终端设备,以解决终端动态能力变化情况下多媒体业务传输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媒体业务传输方法,该方法包括:
终端获取当前可用的网络传输速率,以及获取与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的多媒体内容的解码输出码率;
所述终端至少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发送给多媒体业务提供方;
所述终端接收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根据所述终端的网路传输速率和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所匹配下发的多媒体业务内容。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所述终端至少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发送给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指:
所述终端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或者
所述终端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均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所述终端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均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时,所述终端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同时或分别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所述终端获取与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的多媒体内容的解码输出码率指:
所述终端根据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获取本地具有相同业务属性的本地多媒体内容的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或者
所述终端获取与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的多媒体内容片段进行解码,获取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或者
所述终端获取本终端播放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多媒体内容时的解码输出码率。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在获取与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的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的步骤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所述终端向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申请多媒体业务;
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将终端所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反馈给所述终端。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所述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至少包括多媒体业务内容的码率,以及如下一种或几种信息:
多媒体业务内容的封装格式、编码格式、分辨率。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所述网络传输速率包括下行传输速率。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
第一单元,获取当前可用的网络传输速率,以及与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的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
第二单元,至少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发送给多媒体业务提供方;
第三单元,接收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根据所述终端的网路传输速率和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所匹配下发的多媒体业务内容。
可选地,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第二单元,至少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发送给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指:
所述第二单元,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中的较小值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或者
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均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
可选地,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第二单元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均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时,将所获取的网络传输速率和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同时或分别发送给所述多媒体业务提供方。
可选地,上述终端设备中,所述第一单元,获取与申请的多媒体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的多媒体解码输出码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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