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33559.1 | 申请日: | 2013-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50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王云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沃德铝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分类号: | A61L9/01;A01N53/06;A01P1/00;A01P17/00;A01N47/44;A01N33/12;A01N31/02;A61L101/46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顾进 |
地址: | 221600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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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效果 空气 清新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空气清新剂,尤其是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
背景技术
空气清新剂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运用。目前,市面上现有的空气清新剂往往仅能驱除异味,不具备其它功能。但在夏季,由于天气的炎热,有异味处常有蚊虫滋扰,影响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部分具有驱蚊功效的空气清新剂采取利用蚊虫厌恶气味驱逐蚊虫方法,其并未能够通过改善周边环境以遏制蚊虫的滋生,在停止使用后蚊虫会再次出现。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空气清新剂,不仅能够达到空气清新的功效,并且可以有效的驱逐蚊虫。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按照重量百分比由下述配方组成:聚丙烯酸乳化剂5%-10%、聚六亚甲基胍5%-10%、西曲溴铵5%-10%、苯扎氯胺10%-20%、乙醇10-20%、驱蚊药物2-8%、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2-8%、防腐剂0.2-0.5%、珍珠粒子2-10%,其余部分为去离子水。所述驱蚊药物为四氟甲醚菊酯、七氟甲醚菊酯、四氟苯菊酯和甲氧苄氟菊酯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由于聚六亚甲基胍;西曲溴铵;苯扎氯胺、乙醇均具有消毒灭菌的作用,可以有效控制空气清新剂周围环境的细菌含量,从而减少蚊虫的滋生。四氟甲醚菊酯、七氟甲醚菊酯、四氟苯菊酯和甲氧苄氟菊酯均具有极佳的驱蚊功效,并且对人体没有伤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发明,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按照重量百分比由下述配方组成:聚丙烯酸乳化剂5%、聚六亚甲基胍10% 、西曲溴铵10% 、苯扎氯胺10%、乙醇10%、驱蚊药物8%、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8%、防腐剂0.5%、珍珠粒子10%,其余部分为去离子水。所述驱蚊药物为四氟甲醚菊酯与七氟甲醚菊酯的组合。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由于聚六亚甲基胍;西曲溴铵;苯扎氯胺、乙醇均具有消毒灭菌的作用,可以有效控制空气清新剂周围环境的细菌含量,从而减少蚊虫的滋生。四氟甲醚菊酯、七氟甲醚菊酯、四氟苯菊酯和甲氧苄氟菊酯均具有极佳的驱蚊功效,并且对人体没有伤害。
实施例2
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按照重量百分比由下述配方组成:聚丙烯酸乳化剂10%、聚六亚甲基胍5%、西曲溴铵5%、苯扎氯胺20%、乙醇20%、驱蚊药物5%、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5%、防腐剂0.5%、珍珠粒子5%,其余部分为去离子水。所述驱蚊药物为四氟苯菊酯和甲氧苄氟菊酯中的组合。其余特征与优点和实施例1相同。
本发明方案所公开的技术手段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所公开的技术手段,还包括由以上技术特征任意组合所组成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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