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器在审
申请号: | 201310339234.4 | 申请日: | 2013-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414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发明(设计)人: | 金容奭;金源泰;柳汉俊;李大镐;蔡景泰;金钟声;李宇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弋桂芬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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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器 | ||
1.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
基板;
第一钝化层,设置在所述基板上;
第一微腔,设置在所述第一钝化层上;
第二微腔,设置在所述第一钝化层上并沿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一微腔间隔开第一间距;
固定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微腔与所述第二微腔之间;以及
顶层,设置在所述第一微腔和所述第二微腔以及所述固定构件上,
其中所述第一微腔和所述第二微腔包括液晶分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
第三微腔,设置在所述第一钝化层上并沿与所述第一方向交叉的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微腔间隔开,其中所述第一微腔包括面对所述第二方向的至少一个液晶注入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
覆盖层,设置在所述顶层上并覆盖所述至少一个液晶注入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
光阻挡层,设置在所述基板与所述第一钝化层之间,其中所述固定构件交叠所述光阻挡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固定构件包括图案结构,该图案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一钝化层上并具有小于所述第一间距的第一宽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图案结构包括光致抗蚀剂、有机材料或无机材料。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
第二钝化层,覆盖所述图案结构。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图案结构沿与所述第一方向交叉的第二方向延伸。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图案结构包括沿所述第二方向彼此间隔开的多个单位块。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图案结构具有倒置的锥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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