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47045.1 | 申请日: | 2013-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45784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发明(设计)人: | 范剑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张颖玲;任媛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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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其中,
所述第一部分为楔形,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表面;
所述第二部分为圆柱形,所述第二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一侧部;
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构成所述电子设备的壳体;
所述第二部分包括;第一圆柱形套筒、第二圆柱形套筒以及圆柱形的轴部;
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呈长方形,所述长方形的长边连接于所述圆柱形的轴部上;所述圆柱形的轴部的两端分别插入所述第一圆柱形套筒以及所述第二圆柱形套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内包括显示屏幕,所述显示屏幕在所述第一表面显露。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侧部和第二侧部;所述第一侧部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侧部的高度;所述第一部分包括显示屏幕对应的显示模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中包括至少N个功能器件;
所述至少N个功能器件相对于所述显示模组位于所述第一部分内的第一侧部,且所述至少N个功能器件位于所述显示模组下方、并且所述至少N个功能器件中的至少M个位于所述显示模组的正投影区域内;其中M小于等于N。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N个功能器件安装于片状电路板;
所述片状电路板的高度与所述至少N个功能器件中最高的第一功能器件的高度之和为第一高度;所述片状电路板的高度与所述至少N个功能器件中最低的第二功能器件的高度之和为第二高度;其中,所述第一高度大于第二高度;
所述第二功能器件位于所述显示模组的正投影区域内;
所述第二高度与所述显示模组的高度之和近似等于所述第二侧部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的高度近似等于所述第二侧部的边缘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中安装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与所述片状电路板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部位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一长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一表面形成的平面、与所述第二部分最高点的切线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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