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在审
申请号: | 201310354065.1 | 申请日: | 2013-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697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25 |
发明(设计)人: | 杨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器材租赁分公司;杨红 |
主分类号: | B62B3/10 | 分类号: | B62B3/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地址: | 101400 北京市怀柔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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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影视 多头 灯具 推车 | ||
1.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1)、脚轮(2)、悬挂梁(3)及其支架(4)、牵引装置(5);所述底架(1)的下方设有脚轮(2),所述底架(1)的上方设置有与所述底架(1)平行的悬挂梁(3),所述悬挂梁支架(4)连接所述悬挂梁(3)与所述底架(1),所述底架(1)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牵引(51),所述底架(1)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牵引(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1)包括前(11)、后(12)、左(13)、右(14)四个支板,所述前(11)、后(12)、左(13)、右(14)四个支板首尾相接,形成四边形框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11)、后(12)两支板沿长度方向在同一高度处间隔设置有多个孔(111、121);所述左(13)、右(14)两支板上分别设置有多个用于定位的隔板(132、14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13)、右(14)两支板沿长度方向上方分别设置有用于限制影视多头灯具左右侧的限位杆(131、14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牵引(51)的一端设置有与前支板(11)相适应的挂钩(512);所述第二牵引(52)设置有与后支板(12)上的孔相适应的卡柱(52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1)的下方设置有脚轮(2),前端的脚轮(21)为万向轮,后端的脚轮(22)为定向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梁(3)包括外圈(31)、内部横杆(32)以及支撑部(33)与连接部(34),所述外圈(31)与所述悬挂梁支架(4)连接,所述连接部(34)通过所述支撑部(33)沿着外圈(31)长度方向间隔地设置在所述外圈(31)内部,所述连接部(34)对应所述左(13)、右(14)支板上的隔板(132、142)之间位置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34)上设置有孔(342),所述影视多头灯具(6)支架(61)顶部配置一带有螺纹孔(621)的轴(62),所述连接部(34)上部的孔(342)与所述轴(62)上的螺纹孔(621)通过螺钉(35)将所述连接部(34)与影视多头灯具(6)连接在一起。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34)上与影视多头灯具(6)上的螺纹孔(621)相对应的孔(342)为向下、向右、向左或向上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梁支架(4)为至少两根垂直于底板设置的杆,且连接在所述底架(1)与所述悬挂梁(3)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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