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加工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61914.6 | 申请日: | 2013-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35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叶佩青;张辉;郭绍林;梁文勇;黄玉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B23B5/00 | 分类号: | B23B5/00;B23Q1/64;B23B2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黄德海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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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加工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械加工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适于加工菲涅尔玻璃透镜的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的菲涅尔玻璃透镜模具的加工方法,不仅车刀与工件之间可能发生干涉,导致车刀失效,而且刀尖点的实时位置得不到补偿,往往导致最终的加工精度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可避免发生车刀与菲涅尔玻璃透镜干涉问题的加工设备。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加工设备,适于加工菲涅尔玻璃透镜,所述加工设备包括:车刀,所述车刀可沿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移动;用于驱动所述车刀沿竖直方向移动的第一驱动部件;用于驱动所述车刀沿竖直方向移动的第二驱动部件,所述第二驱动部件驱动所述车刀竖直移动的行程小于所述第一驱动部件驱动所述车刀竖直移动的行程;工作台,所述工作台具有工作面,其中待加工的菲涅尔玻璃透镜适于固定在所述工作面上,其中所述工作台绕所述工作台的中心轴线可转动且所述工作台可沿一段圆弧轨迹运动,所述圆弧轨迹对应的圆心在所述工作台的中心轴线上且与所述工作面间隔预定距离。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加工设备,通过使得工作台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移动,且通过第二驱动部件负责加工过程中所需的微小进给,同时由于工作台可绕工作台的中心轴线转动,且工作台可沿一段圆弧轨迹运动,从而可避免发生车刀与菲涅尔玻璃透镜干涉的问题,避免损坏车刀,延长车刀的使用寿命。
另外,根据本发明的加工设备还具有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可选地,所述第一驱动部件为直线电机。
可选地,所述第二驱动部件为压电陶瓷驱动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加工设备还包括位置传感器,所述位置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工作台在所述预定轨迹上的具体位置。从而实现对车刀位置的实时补偿,提高加工精度,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具体地,所述车刀具有刀尖,所述刀尖位置的补偿由所述第二驱动部件控制。
具体地,所述第二驱动部件根据所述位置传感器检测出的所述工作台的当前位置以补偿所述刀尖的位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加工设备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加工设备100、菲涅尔玻璃透镜200、车刀1、刀尖10、
第二驱动部件2、工作台3、工作面30、位置传感器4、
控制系统5、数控机床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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