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及其焦点信息获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62035.5 | 申请日: | 2013-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2303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1 |
发明(设计)人: | 阳光;张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11105 | 代理人: | 安之斐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及其 焦点 信息 获取 方法 | ||
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第一镜片以及第二镜片;
第一框架单元,用于固定并支撑所述第一镜片以及所述第二镜片;
第一显示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镜片以及所述第二镜片中的至少一个上;
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上,并且配置来获取用户通过所述电子设备关注的焦点区域,产生与所述焦点区域对应的焦点信息并且通过所述第一显示单元显示与所述焦点信息对应的提示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进一步包括:
前置摄像头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前侧,并且配置来拍摄并产生所述电子设备前方的第一图像;
处理单元,配置来根据所述第一图像确定所述第一图像中是否存在佩戴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的指向参照物,其中如果所述处理单元确定所述第一图像中存在用户的指向参照物,则所述处理单元基于所述指向参照物在第一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焦点区域并产生所述焦点区域对应的焦点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进一步包括:
前置摄像头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前侧,并且配置来拍摄并产生所述电子设备前方的第一图像;
后置摄像头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后侧,并且配置来拍摄并产生佩戴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的两个瞳孔角度的第二图像;
处理单元,配置来根据所述第二图像确定所述用户的两个瞳孔角度,并且基于所述两个瞳孔角度确定所述第一图像中的焦点区域并产生所述焦点区域对应的焦点信息。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
所述焦点信息包括所述焦点区域的图像和所述焦点区域的图像的特征向量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与所述焦点区域相关的区域的图像和特征向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进一步包括:
第一通信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上,并且配置来将所述焦点信息传输给目标电子设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目标电子设备进一步包括:
第三镜片以及第四镜片;
第二框架单元,用于固定并支撑所述第三镜片以及所述第四镜片;
第二显示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三镜片以及所述第四镜片中的至少一个上;
第二通信单元,配置来从所述第一通信单元获得所述焦点信息;以及
第二焦点区域确定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二框架单元上,并且配置来基于所述焦点信息确定对应的焦点区域,并且通过第二显示单元向佩戴所述目标电子设备的用户提示所述焦点区域。
7.一种焦点信息获取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第一镜片以及第二镜片、用于固定并支撑所述第一镜片以及所述第二镜片的第一框架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镜片以及所述第二镜片中的至少一个上的第一显示单元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上的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所述方法包括:
通过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获取用户通过所述电子设备关注的焦点区域;
通过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产生与所述焦点区域对应的焦点信息;以及
通过所述第一显示单元显示与所述焦点信息对应的提示信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框架单元前侧的前置摄像头单元;以及
获取用户通过所述电子设备关注的焦点区域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通过前置摄像头单元拍摄并产生所述电子设备前方的第一图像;以及
通过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的处理单元根据所述第一图像确定所述第一图像中是否存在佩戴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的指向参照物;
如果确定所述第一图像中存在用户的指向参照物,则通过所述第一焦点区域确定单元的处理单元基于所述指向参照物在第一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焦点区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6203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显示装置
- 下一篇:数字微快门显示装置及其工作方法、电子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