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固定于地面的石油管道切割标识带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80793.X | 申请日: | 2013-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812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胡正岳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金玺换热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H7/04 | 分类号: | B25H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宋敏 |
地址: | 214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固定 地面 石油 管道 切割 标识 | ||
1.一种可固定于地面的石油管道切割标识带,包括钢带片,其特征在于:
所述钢带片其中一端安装一个矩形连接头并且此矩形连接头中心处设有一个向外凸出的钢柱,位于与矩形连接头相对的钢带片另一端开设一个定位螺孔;
所述钢带片表面设置条形孔,位于条形孔内部装入一个石笔滑动座,位于定位螺孔一端的钢带片外边沿通过弹力带连接一个固定铲板,该固定铲板底部带有齿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固定于地面的石油管道切割标识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铲板为矩形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固定于地面的石油管道切割标识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笔滑动座为圆柱形结构并且其底面直径等于钢带片宽度的两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无锡金玺换热器有限公司,未经无锡金玺换热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80793.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3轴五杆并联机械手
- 下一篇:一种具有警示标贴的石油管道切割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