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自检口腔镜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91231.5 | 申请日: | 2013-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53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钱大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大宏 |
主分类号: | A61B1/247 | 分类号: | A61B1/247;G08C17/02;A61L2/20;A61L10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龚敏 |
地址: | 美国马萨诸***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自检 口腔 | ||
1.一种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整体为近似牙刷的外形,包括观察部和手持部,所述观察部为密封结构,其端部为透明的,内置有拍摄组件,所述拍摄组件包括至少一个摄像头和至少一个照明用LED,所述手持部内部具有用于传输影像数据的无线传输模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配套使用一个具有无线传输模块的影像显示器,所述影像显示器为手持式或非手持式,所述影像显示器包括专用设备、手机、平板电脑、或计算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还配套使用一个充电底座,所述充电底座上具有充电接口和指示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底座包括一个储藏盒。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底座具有臭氧发生模块和用于清洁消毒的臭氧消毒室。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底座具有无线接收模块和显示器。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部具有开关、按键和指示灯,所述按键包括录影键、拍照键、放大键和缩小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键具有复用功能,分别具有长按和短按两种控制。
9.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为高清摄像头,所述无线传输模块为蓝牙传输模块或WiFi传输模块。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自检口腔镜,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模块,可以将拍摄的影像图片和录影数据进行存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钱大宏,未经钱大宏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9123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