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99878.2 | 申请日: | 2013-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058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D·A·巴尔皮特;M·J·沙利文;M·L·比内特;B·科米奥;R·布林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库施耐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37/00 | 分类号: | A63B37/00;C08L51/06;C08L23/08;C08L75/04;C08L23/06;C08L77/00;C08L67/00;C08L9/02;C08L25/10;C08L23/16;C08L75/08;C08L9/00;C08L23/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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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 组合 | ||
1.高尔夫球,包括由非均质组合物形成的最内层,所述非均质组合物包括热塑性基质和分散在所述基质内的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其中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具有0.037mm或者更大的粒径且以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的1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2.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热塑性基质由包括0重量%~50重量%离聚物的组合物形成,基于基质组合物的总重量。
3.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热塑性基质由包括大于50重量%的选自一种或多种E/X/Y型的乙烯、α,β-不饱和羧酸和任选地软化共聚单体的酸性共聚物的非离聚物基础树脂的组合物形成,基于基质组合物的总重量。
4.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2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5.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3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6.高尔夫球,包括由包含如下的组合物形成的至少一层:
热塑性基质,其由包括大于50重量%的选自一种或多种E/X/Y型的乙烯、α,β-不饱和羧酸和任选地软化共聚单体的酸性共聚物的非离聚物基础树脂的组合物形成,基于基质组合物的总重量,和
分散在所述基质内的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其中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具有0.037mm或者更大的粒径且以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的1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7.权利要求6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基质组合物包括70重量%或者更大的所述非离聚物基础树脂。
8.权利要求6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基质组合物包括80重量%或者更大的所述非离聚物基础树脂。
9.权利要求6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2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0.权利要求6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3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1.高尔夫球,包括由包含如下的组合物形成的至少一层:
热塑性基质,和
分散在所述基质内的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其中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具有0.037mm或者更大的粒径且以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的3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2.权利要求11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35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3.权利要求11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4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4.高尔夫球,包括由包含如下的非均质组合物形成的最内层:
热塑性基质,其由包括大于50重量%的选自一种或多种E/X/Y型的乙烯、α,β-不饱和羧酸和任选地软化共聚单体的酸性共聚物的非离聚物基础树脂的组合物形成,基于基质组合物的总重量,和
分散在所述基质内的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其中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具有0.037mm或者更大的粒径且以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的3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5.权利要求14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基质组合物包括70重量%或者更大的所述非离聚物基础树脂。
16.权利要求14的高尔夫球,其中所述基质组合物包括80重量%或者更大的所述非离聚物基础树脂。
17.权利要求14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35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18.权利要求14的高尔夫球,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交联聚合物的离散颗粒以40重量%或者更大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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