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310403440.7 | 申请日: | 2013-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001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发明(设计)人: | 田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300467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生态***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户 激活 统计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预设时间段内记录的用户访问日志,所述用户访问日志至少包括用户标识,以及与各个用户标识对应的访问内容;
在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判断所述用户访问日志中的各个用户标识是否已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若已保存,则不将已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若未保存,则将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根据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新增的用户访问日志的数量,统计用户激活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统计表的方法,包括:
读取已记录的所有的用户访问日志;
确定对应于各个用户标识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
保存满足所述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以生成包含有满足所述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的用户激活统计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条件为对应于各个用户标识的访问日志中访问时间为最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将已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具体包括:
若已保存用户访问日志的数量小于预设门限值,则将所述已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预设的用户访问统计表中;
若已保存用户访问日志的数量等于预设门限值,则删除所述已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
5.所述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所述预设的用户访问统计表的方法,包括:
读取已记录的所有的用户访问日志;
确定对应于各个用户标识的不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
按照预设规则,保存所述不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以生成包含有所述不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的用户访问统计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激活数的统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具体包括:
确定所述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中访问时间为最早的用户访问日志;
将所述访问为时间最早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7.一种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预设时间段内记录的用户访问日志,所述用户访问日志至少包括用户标识,以及与各个用户标识对应的访问内容;
处理单元,用于在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判断所述用户访问日志中的各个用户标识是否已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若已保存,则不将已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若未保存,则将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根据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新增的用户访问日志的数量,统计用户激活数。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单元,用于读取已记录的所有的用户访问日志;确定对应于各个用户标识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满足所述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以生成包含有满足所述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的用户激活统计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包括判断模块及存储模块;
所述判断模块,用于在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判断所述用户访问日志中的各个用户标识是否已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将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将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满足预设条件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具体包括:
确定所述未保存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用户访问日志中访问时间为最早的用户访问日志;
将所述访问为时间最早的用户访问日志保存至所述预设的用户激活数统计表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未经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03440.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数字版权管理和信息安全机制的智能机顶盒
- 下一篇:一种图像显示方法及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