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310408017.6 | 申请日: | 2013-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184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韩琦;刘建军;汪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27/012 | 分类号: | C03B27/01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201614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空气 放大器 加热 玻璃板 强制 对流 系统 | ||
1.一种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具有炉腔,炉腔内设有加热元件和水平辊道,加热元件分别位于水平辊道的上下两侧,所述的水平辊道用于输送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炉腔内均布有多根支管,每根支管沿玻璃行进方向布置,支管上设有多个高温喷射放大器;
所述的炉腔顶部架设有热交换机,所述的热交换机设有多根热交换管;
所述的炉腔外设有储气罐,其由空气压缩机供气,所述的储气罐连通至一个气体分配器,所述的气体分配器上并联安装有不同通径的第一两位两通电磁阀和第二两位两通电磁阀,通过所述的第一两位两通电磁阀和第二两位两通电磁阀将压缩空气接入一气路控制系统的分气缸中,所述的分气缸上设有多个分支,分支数量与热交换管的数量相同,每个分支上依次设有一个电磁开关阀和一个减压阀,所述的减压阀与热交换机的热交换管的一端相连通,该热交换管的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的炉腔内的支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温喷射放大器具有相互套接的内套和外套,
所述的内套由呈圆柱体的第一本体和呈圆柱体的第二本体一体组成,第一本体的直径大于第二本体的直径,内套内设有一贯通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的第一通孔,所述的第一通孔在第一本体内具有呈喇叭状的第一区段,所述的第一区段为抽气口,第二本体上沿径向方向设有一环形凹槽,且该第二本体远离第一本体的端部设有一倒角,所述的倒角上设有沿圆周方向间隔分布的多个缝状缝隙;
所述的外套由呈圆柱体的第三本体和呈圆柱体的第四本体一体组成,第三本体的直径大于第四本体的直径,外套内设有一贯通第三本体和第四本体的第二通孔,所述的第二通孔在第四本体内具有呈喇叭状的第二区段,所述的第二区段为排气口,所述的第二通孔在第三本体上设有一环形槽,且所述第三本体上设有一不贯穿第三本体的压缩空气进口,所述压缩空气进口与环形槽相连通,所述排气口与环形槽之间为真空区,所述真空区靠近环形槽的一侧设有环形锥面;
所述的第二本体的外径等于第二通孔在第三本体区段的内径,第三本体上的环形槽与第二本体上环形凹槽对应布置共同形成环形腔室,倒角与环形锥面紧密配合,环形槽和排气口通过缝隙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热交换机包含一个密闭的换热箱体,该换热箱体设有热空气入口和热空气出口,该热空气入口与一抽风管的一端连接,该抽风管的另一端连通至所述的炉腔内,该热空气出口与一个离心风机连接;所述的换热箱体内穿设多根所述的热交换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换热箱体内还设有多块隔板,将热空气入口和热空气出口之间的连通路线分割为S形路径;该热交换管采用S造型。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离心风机还与一个调速控制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根支管设于上侧的加热元件与水平辊道之间,每两根相邻支管间隔设置,且每根支管上焊接有多个分管,分管上连接有所述的高温喷射放大器,每两个相邻的高温喷射放大器间隔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根支管设于上侧的加热元件与水平辊道之间,每两根相邻支管间隔设置,且每根支管上焊接有多个分管,分管上连接有所述的高温喷射放大器,每两个相邻的高温喷射放大器间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本体具有一台阶面,所述的台阶面与第二本体的轴线方向垂直。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气罐的容积不小于2m3。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空气放大器加热玻璃板的强制对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气罐的容积不小于2m3。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0801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