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制作烤肉的加工方法及其香料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08698.6 | 申请日: | 2013-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787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徐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亮 |
主分类号: | A23L1/314 | 分类号: | A23L1/314;A23L1/318;A23L1/22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 11425 | 代理人: | 邢江峰 |
地址: | 610015 四川省自贡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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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制作 烤肉 加工 方法 及其 香料 | ||
1. 一种制作烤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选取肉料,洗净后用清水泡6—12个小时祛除血水和异味;
2)在肉料中加入姜,放入清水中煮开或用蒸汽蒸熟;
3)在锅中放入肉料,加入鸡粉、鸡精、盐、糖色、干辣椒、食用油、老姜、冰糖和香料,加入清水卤制10-100分钟后捞起沥干冷却;
4)将肉料烤5-15分钟至金黄色起油泡,然后加入下列调料:辣椒面、花椒面、孜然、芝麻、鸡精、食用盐、鸡粉、香菜、花生面、香葱、泡椒、甜面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制作烤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加入的姜,其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5-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制作烤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加入的鸡粉、鸡精、盐、糖色、干辣椒、食用油、老姜、冰糖和香料,鸡粉与肉料的重量比例为0.4%-1%,鸡精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3%-0.8%,盐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2%-5%,糖色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5-2%,干辣椒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3-1%,食用油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5%-1.5%,老姜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5-2%,盐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2-5%,冰糖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0.3-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制作烤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4)中加入的调料,各调料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为:辣椒面1-4%,花椒面0.03-0.1%,孜然0.03 -0.1%,芝麻1-4%,鸡精0.06-0.1%,食用盐0.03-0.1%,鸡粉0.02-0.1%,香菜1.3-6.67%,花生面2.5-5.5%,香葱5.33-6.67%,泡椒2-5%,甜面酱0.5-2%。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之一的一种制作烤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加入的香料,其重量与肉料的重量百分比例为0.4%-1.2%。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之一的一种制作烤肉加工方法中所加入的香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料按重量份由以下组份组成:
花椒5-15份,草果2-6.5份,灵草1.25-5份,八角3-8份,三奈3-8份,香叶2-7份,草蔻1.25-3.75份,紫草1.25-3.75份,枳实1.25-6份,良姜2-6份,白蔻2.5-6.5份,排草2.5-8份,广香1.25-4.5份,白芷2.5-3.75份,陈皮1.25-4.5份,丁香1.25-3.75份,红蔻1.25-4.5份,小茴香1.25-8份,肉桂1.25-5份,砂仁1.25-5份,甘草1.25-3.75份,茴香2.5-7.5份,阳春砂1.5-4份,山楂1.5-4份,香果1.25-7份,荜拔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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