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8401.4 | 申请日: | 2013-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82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佐佐木淳;川越真;鎌田康広;冈田康秀;岩田文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7/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张洋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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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导光板,具有:表面部、相对于所述表面部而为相反侧的背面部、及设置在所述背面部的一侧的槽部;以及
发光元件,配置在所述导光板的槽部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导光板上,在比所述导光板的所述槽部更靠外端侧、而设置有所述导光板的端面部,并且
在比所述导光板的所述槽部更靠所述导光板的所述表面部的一侧、而设置有连接于所述导光板的所述端面部的导光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板的所述槽部设置在所述导光板的周边部,并且在与所述导光板的中央侧对向的所述槽部的内表面具有入射面,
所述发光元件具有发光部,且在所述导光板的所述槽部内、以所述发光部与所述入射面对向的方式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反射设备,使朝向与所述导光板的所述表面部对向的所述槽部的内表面侧的、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向所述入射面反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扩散设备,使朝向与所述导光板的所述表面部对向的所述槽部的内表面侧的、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扩散。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底板,供安装所述导光板的背面侧;以及
吸收设备,吸收朝向所述底板的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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