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21956.4 | 申请日: | 2013-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700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姚迎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通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2/00 | 分类号: | E04H12/00;E01F9/03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许方 |
地址: | 214135 江苏省无锡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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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主动 提醒 电线杆 | ||
1. 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包括电线杆本体(1)、以及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上的电线支架(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上的控制模块(3)、以及与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电源、照明装置(4)、光线传感器(5),电源经控制模块(3)为与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照明装置(4)、光线传感器(5)进行供电,电源、光线传感器(5)和照明装置(4)分别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的表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与所述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测距传感装置组(6)、声音报警装置(7),其中,测距传感装置组(6)包括固定套在所述电线杆本体(1)上的环形件,以及数个分布在环形件一周的测距传感器,声音报警装置(7)设置在所述电线杆本体(1)表面。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声音报警装置(7)为语音报警器或蜂鸣器。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传感装置组(6)在所述电线杆本体(1)上的设置高度小于180cm。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4)包括固定套在所述电线杆本体(1)上的环形件,以及数个分布在环形件一周的光源。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LED光源。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为太阳能电源。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阳能电源包括设置在所述电线杆本体(1)顶部的太阳能电池板(8)、以及与太阳能电池板(8)相连接的可充电电池(9),其中,可充电电池(9)与所述控制模块(3)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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