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50号钢的淬火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41174.7 | 申请日: | 2013-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980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发明(设计)人: | 杨龙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阳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D1/18 | 分类号: | C21D1/18;C21D1/6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陆菊华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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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50 淬火 处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50号钢的淬火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50号钢(S50C钢)是一种高级优质中碳钢,含碳量≥0.4wt%,用于制造耐磨性要求高的机械加工件和弹簧件,如锻造齿轮、拉杆、轴等,但其淬透性差,阻碍了其机械性能的进一步改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50号钢的淬火处理方法,以改善50号钢的机械性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50号钢的淬火处理方法,包括:50号钢工件在830~870℃保温后,将50号钢工件淬入温度为-15℃~-10℃的氟化钠溶液中,保持10~15分钟后取出。
进一步,所述氟化钠溶液的浓度为2~4wt%。
进一步,所述50号钢工件在830~870℃保温20~40min。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将50号钢工件装入炉中,升至830℃,保温40min,再将50号钢工件从炉内取出,淬入温度为-15℃的氟化钠水溶液(浓度为4wt%)中,保持10分钟后取出,氟化钠水溶液进行循环冷却。淬火后,工件不变形、不开裂。
对比例1:用4wt%的氯化钠水溶液替代实施例1中的氟化钠水溶液,其它的工艺条件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2
将50号钢工件装入炉中,升至850℃,保温30min,再将50号钢工件从炉内取出,淬入温度为-10℃的氟化钠水溶液(浓度为3wt%)中,保持13分钟后取出,氟化钠水溶液进行循环冷却。淬火后,工件不变形、不开裂。
对比例2:用3wt%的氯化钠水溶液替代实施例2中的氟化钠水溶液,其它的工艺条件与实施例2相同。
实施例3
将50号钢工件装入炉中,升至870℃,保温20min,再将50号钢工件从炉内取出,淬入温度为-15℃的氟化钠水溶液(浓度为2wt%)中,保持15分钟后取出,氟化钠水溶液进行循环冷却。淬火后,工件不变形、不开裂。
对比例3:用2wt%的氯化钠水溶液替代实施例3中的氟化钠水溶液,其它的工艺条件与实施例3相同。
。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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