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尘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47826.8 | 申请日: | 2013-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95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豪;朱东方;黄万钧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伟豪 |
主分类号: | A47L13/38 | 分类号: | A47L13/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8300 安徽省巢湖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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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尘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家用清洁产品,尤其涉及一种除尘器。
背景技术
今天,拖把的功能在不断的被扩大的,辅具也层出不穷,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但是还没有在市面上见到过一款拖把或者除尘装置针对家庭用户,清理室内高处灰尘和卫生死角的工具,不会让灰尘飞扬,也不会灰尘落的打扫者一身是灰。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情况,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除尘器。
本发明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除尘器,包括清洁头和手柄,所述手柄上端安装有清洁头;雾化器固定在手柄上,位于清洁头下方,雾化器为圆锥状结构,上面均匀设置有多个雾化器喷头;伞状骨架固定在手柄上,位于雾化器下方;透明遮布设置在伞状骨架上。
所述清洁头采用胶棉条材料。
综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可以清除室内屋顶和高处的灰尘,不会让灰尘到处飞扬,弄的人头上、身上都是灰,伞状骨架的设置有利于将透明遮布收合起来,不占用空间。
附图说明
图 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 2为雾化器结构示意图;
其中:1、清洁头;2、雾化器;3、伞状骨架;4、透明遮布;5、手柄;21、雾化器喷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除尘器,包括清洁头1和手柄5,所述手柄5上端安装有清洁头1;雾化器2固定在手柄5上,位于清洁头1下方,雾化器2为圆锥状结构,上面均匀设置有多个雾化器喷头21,雾化器喷头21可以喷出水雾,防止灰尘飞扬;伞状骨架3固定在手柄1上,位于雾化器2下方,可以收合,使用时打开,防止灰尘落到头上、脸上,不用时,关闭伞形骨架3,节省空间,容易放置;透明遮布4设置在伞状骨架3上,可以提供很好的视线,便于对卫生死角进行清理。
所述清洁头1采用胶棉条材料,可以干燥状态清理灰尘,也可以打湿后清理,适用性更强。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而并非限制本发明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发明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发明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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