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52339.0 | 申请日: | 2013-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452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曾世通;孙世豪;李鹏;张建勋;卢斌斌;张启东;柴国壁;宗永立;刘俊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24B3/00 | 分类号: | A24B3/00;A24B3/12;A24B15/30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10 | 代理人: | 姜振东 |
地址: | 450001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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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加热 燃烧 烟草 制品 原料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以下步骤:
(1)加热处理:将烟草原料的水分调节至10 %~25 %后,置于密闭体系中,100 ℃~300 ℃下加热处理0.5 h~8 h;加热结束后,保持密闭条件室温冷却12 h~48 h,得到加热处理后的烟草原料;
(2)加香处理:将加热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温度22 ℃,相对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24 h~120 h后,向其中施加添加量为50 ppm~1000 ppm的糖苷类香味前体,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 h~120 h,保证原料对香味前体的充分吸收;
(3)加料处理:烟草原料加香处理后,向其中施加质量比5 %~20 % 的多元醇,并在密封状态下放置48 h~120 h,保证烟草原料对多元醇的充分吸收,然后将加料处理后的烟草原料在温度22 ℃,相对湿度60 %的环境中平衡24 h~120 h,得到适用于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的烟草原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烟草原料为烤烟、白肋烟、香料烟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混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糖苷类香味前体为3-氧代紫罗兰醇葡糖苷、紫罗兰醇葡糖苷、苯乙醇葡糖苷、薄荷醇葡糖苷、香叶醇葡糖苷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混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非燃烧型烟草制品烟草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多元醇为丙二醇、丙三醇的任意一种或两种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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