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作干混砂浆的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53073.1 | 申请日: | 2013-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94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伟 |
主分类号: | C04B28/32 | 分类号: | C04B28/32;C04B28/04;C04B26/02 |
代理公司: | 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117 | 代理人: | 何军 |
地址: | 117000 辽宁省本***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作 砂浆 组合 | ||
1.制作干混砂浆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物料:骨料30-85%;纤维素醚0.1-2%;乳胶粉4-25%;水泥0-35%;由氢氧化钙和硫酸钠,以及硫酸钙构成的缓冲料1-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还添加有甲酸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物料:骨料30-85%;纤维素醚0.1-2%;乳胶粉4-25%;水泥0-35%;由氢氧化钙和硫酸钠,以及硫酸钙构成的缓冲料1-10%;甲酸钙0-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料由尾矿渣或石英渣或石灰石渣或白云石渣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料中氢氧化钙和硫酸钠,以及硫酸钙这三种物料的摩尔数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采用氯氧镁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矿渣采用铁尾矿渣或铜尾矿渣或磷尾矿渣或钼尾矿渣或铝尾矿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伟,未经张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5307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