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认证装置、认证方法以及程序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55933.5 | 申请日: | 2013-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4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茂木英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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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认证 装置 方法 以及 程序 | ||
1.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成像部分,包括至少一个图像获取单元,所述成像部分被配置为对场景进行成像并且生成所述场景的可见光图像以及所述场景的红外光图像;
脸部认证单元,被配置为对所述可见光图像中检测到的脸部执行脸部认证过程;
验证单元,被配置为通过比较所述可见光图像和所述红外光图像检验所述脸部认证单元的认证判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通过将与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同与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的对应亮度数据进行比较来检验所述脸部认证单元的认证判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当与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同与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之间的差值小时表示所述脸部认证单元的认证判定是不可信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与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和与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包括二值化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当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虹膜区域的大小与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虹膜区域的大小不同时表示所述脸部认证单元的认证判定是不可信的。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当与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的分布同与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眼部区域对应的亮度数据的分布不同时表示所述脸部认证单元的认证判定是不可信的。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检测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眼部区域中的浦肯野图像,并当在所述红外光图像的眼部区域中未检测到浦肯野图像时指示所述脸部认证单元的认证判定是不可信的。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图像获取单元包括具有生成所述可见光图像的可见光检测像素以及生成所述红外光图像的红外光检测像素的图像传感器,该图像传感器被配置为使得所述可见光图像和所述红外光图像具有相同的视场角并同时被拍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装置,还包括:
脸部检测单元,被配置为检测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脸部并由其产生脸部图像;以及
眼部区域检测单元,被配置为通过搜索所述脸部检测单元生成的脸部图像,来检测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并且将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的坐标输出至所述验证单元,
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眼部区域检测单元输出的坐标判定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并且
其中,所述脸部认证单元被配置为根据所述脸部检测单元生成的脸部图像执行脸部认证过程。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
还包括:眼部区域检测单元,被配置为检测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并将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的坐标输出至所述验证单元,
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眼部区域检测单元输出的坐标判定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
还包括:眼部区域检测单元,被配置为检测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并将所述红外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的坐标输出至所述验证单元,
其中,所述验证单元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眼部区域检测单元输出的坐标判定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眼部区域。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至少一个图像获取单元包括具有生成所述可见光图像的第一图像传感器的第一图像获取单元以及具有生成所述红外光图像的第二图像传感器的第二图像获取单元,所述第一图像传感器和第二图像传感器被配置为同时拍摄所述可见光图像和所述红外光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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