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诱杀蚊蝇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79549.9 | 申请日: | 2013-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82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刘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强 |
主分类号: | A01N63/04 | 分类号: | A01N63/04;A01P7/04;A01P19/00 |
代理公司: | 沈阳利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209 | 代理人: | 吴维敬 |
地址: | 116200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诱杀 蚊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诱杀蚊蝇剂。
背景技术
纹子和苍蝇极易传染疾病,极大的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纹子和苍蝇对环境适应能力极强,不容易消灭,现有灭纹子和苍蝇的方法一种是用化学杀虫雾剂来灭纹蝇,再一种是用电蝇拍电击灭纹蝇,化学杀虫雾剂灭纹蝇,纹蝇的飞动影响灭纹蝇效果,这种方法对人有毒,会污染环境。电蝇拍电击灭纹蝇,纹蝇不一拍打,费时费力,效果极差。目前市场上的诱杀蚊蝇剂连其灭蝇装置结构较复杂,成本高,不易推广。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无毒、安全、诱捕率高的诱杀蚊蝇剂。
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诱杀蚊蝇剂,原料按重量份配比:米粉400—800、白酒0.1—0.5、根霉菌1—4、水果1—4、水10—15。制备方法如下:首先将米粉在锅中烘炒出香味,按重量份取白酒、根霉菌、水果(制成水果酱)、水与烘炒的米粉混合均匀,在25—30℃发酵30—40小时,即得。
本发明具有安全卫生、无害、无污染,储存时间长,使用方便的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取米粉800在锅中烘炒出香味,再取白酒0.5、根霉菌4、水果4、水15与烘炒的米粉混合均匀,在30℃发酵40小时,即得。
实施例二
取米粉500在锅中烘炒出香味,再取白酒0.2、根霉菌2、水果2、水10与烘炒的米粉混合均匀,在25℃发酵30小时,即得。
实施例三
取米粉700在锅中烘炒出香味,再取白酒0.3、根霉菌3、水果3、水13与烘炒的米粉混合均匀,在28℃发酵35小时,即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强,未经刘强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79549.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以植物为原料的农用药
- 下一篇:一种含有环氧菌胺与粉唑醇的杀菌组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