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恢复体能的中药复方保健食品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84152.9 | 申请日: | 2013-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44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郭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金佳慧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112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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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恢复 体能 中药 复方 保健食品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恢复体能的中药复方保健食品。
背景技术
中医中药是我国5000年文化积累之瑰宝,在清朝以前,国人治病强身均以中草药的各种制剂为主。中医和中药一起独特的理论和治学方式一代代传承,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繁衍和壮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21世纪初,我国部分学者开始对中医药产生怀疑态度,由于生物科学和化学等自然科学研究发现,我们传统使用的中药中有部分存在着毒性物质,极少部分还有剧毒。甚至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出废除中医和中药,这一度使我们中医药的发展大大受阻。国家药监局一度也对涉及中药的药物批文进一步严格要求,为了继续将中医药瑰宝发扬光大,开发和验证以药食同源和保健食品中药为主的中药复方保健食品是中医药发展的非常重要方向。这样即能克服中药的毒副作用、又能发挥中药多靶点的治本效果,必将为人类健康做出极大贡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恢复体能的中药复方保健食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恢复体能的中药复方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重量份数的物质:小麦粉45-65份,大豆粉30-45份,食品防腐剂0.5-0.9份,龙眼肉5-9份,牡蛎肉14-26份,枸杞9-10份,三棱5-9份,干姜9-13份,大黄6-19份,大枣14-27份,大蒜2-5份,山药5-12份,山楂6-9份。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迅速恢复体能复方保健食品的配方,以药食同源类中药为原材料,经过中药现代化标准加工流程,制备得到高效、低毒无副作用的新型保健食品。在目前亚健康人群有极高比例的时代,有非常大的市场前景和经济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恢复体能的中药复方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重量份数的物质:小麦粉45-65份,大豆粉30-45份,食品防腐剂0.5-0.9份,龙眼肉5-9份,牡蛎肉14-26份,枸杞9-10份,三棱5-9份,干姜9-13份,大黄6-19份,大枣14-27份,大蒜2-5份,山药5-12份,山楂6-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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