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钢罐式集装箱加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09804.X | 申请日: | 2013-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88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陈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金等玻璃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88/02 | 分类号: | B65D88/02;B65D90/02;B65D90/10;B29C53/56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左祝安 |
地址: | 201514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钢 集装箱 加工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集装箱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玻璃钢罐式集装箱加工工艺。
背景技术
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它有方形的,有罐式的。
罐式集装箱一般包括内胆、保温层和外层板,保温层设置在内胆和外层板之间。现有的外层板大多采用整体板材结构,这样能对保温材料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但是整体板材结构的加工、安装工艺都非常复杂,增加了成本。传统的外层板一般采用钢板焊接制成,内部贴敷防腐衬里或防腐涂料,施工困难,效果不好,易脱落、穿孔。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钢罐式集装箱加工工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诸多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玻璃钢罐式集装箱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制作内胆桶壁和两端封头的模具,通过模具直接加工得到内胆桶壁和两端封头;然后将内胆桶壁和两端封头脱模,再将两者进行拼装,得到内胆;
B、把内胆置于缠绕机组上,使用玻璃纤维作为缠绕原料进行缠绕,一直缠绕到预先设计的厚度;玻璃纤维同胶粘剂缠绕完毕后,缠绕机组还要继续旋转,一直到玻璃纤维同胶粘剂彻底地固化后,再从缠绕机组上取下;
C、再安装人孔,进、出阀门,法兰。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玻璃纤维在使用前需进行烘干处理。进一步,玻璃纤维在60度-80度的烘箱内干燥24-48小时。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玻璃纤维可以是玻璃纤维毡、玻璃纤维布或者玻璃纤维丝。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胶粘剂可以为聚酯树脂、不饱和聚脂树脂、乙烯基树脂、乙烯基酚醛树脂、环氧酚醛树脂。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玻璃纤维同胶粘剂的固化可以采用加温固化或自然固化。
本发明采用缠绕法加工成型玻璃钢外层,加工工艺简单,降低了生产成本。且得到的玻璃钢外层轻而硬,不导电,机械强度高,具有抗冲击、防撞的性能;防腐蚀,对大气、水和酸、碱、盐以及多种油类和溶剂都有较好的抵抗能力;对温度的适应性强,耐低温,耐高温。
本发明以环氧树脂作为胶粘剂基体,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采用连续纤维缠绕加喷射纱和环向缠绕,工艺先进、结构合理、制品力学性能好。
本发明的特点可参阅以下较好实施方式的详细说明而获得清楚地了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玻璃钢罐式集装箱加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A、制作内胆桶壁和两端封头的模具,通过模具直接加工得到内胆桶壁和两端封头;然后将内胆桶壁和两端封头脱模,再将两者进行拼装,得到内胆;
B、把内胆置于缠绕机组上,使用玻璃纤维作为缠绕原料进行缠绕,一直缠绕到预先设计的厚度;玻璃纤维在使用前需进行烘干处理。根据沙团大小一般在60度-80度的烘箱内干燥24-48小时。玻璃纤维同胶粘剂缠绕完毕后,缠绕机组还要继续旋转,一直到玻璃纤维同胶粘剂彻底地固化后,再从缠绕机组上取下。
将加工好内胆放置在缠绕机上,按照配方要求向环氧树脂中加入溶剂、固化剂、促进剂等其他辅助材料,经人工或搅拌器充分搅拌均匀后方可使用,不同树脂体系使用周期有所不同,一次配制的胶液数量不能过多,以免造成浪费。在缠绕机上对内胆的中间段进行斜45度角往返缠绕,得到玻璃钢外层。缠绕机结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主轴系统,由主轴电机拖动。不同的缠绕机其输出结构不同,以带动不同的制品芯模。二是小车系统,由小车电机拖动小车在床身上沿轴线使导丝头作直线往复运动。二者按一定速比要求同时运动,完成纤维在芯模上的缠绕,达到制品的技术要求。三是控制系统,微机控制系统通过参数的设定,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
1、环向缠绕:即沿芯模圆周方向的缠绕。缠绕时,芯模绕自身轴线作匀速转动,导丝头在平行于轴线方向筒身区间运动。芯模每转一周,导丝头移动一个纱片宽度,按此循环,直至纱片布满芯模筒身段表面为止。环向缠绕的特点是:缠绕只能在筒身段进行,不能缠封头。相邻纱片之间相接而不相交,其缠绕角在5°~15°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金等玻璃钢有限公司,未经上海金等玻璃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09804.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作为丙型肝炎病毒抑制剂的掺入氘的三肽
- 下一篇:一种进气道防隔热装置